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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构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公益诉讼” 保护鸟类机制
时间:2025-10-16 11:15来源:宁夏检察责任编辑: 安羽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2025全球滨海论坛“全球协同:守护亚洲候鸟迁飞通道”专题研讨会上,以《守护“蓝天精灵”》为题分享交流了宁夏检察实践,得到国内外嘉宾广泛赞誉。


今年7月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开展依法推进鸟类保护专项行动,构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协同保护野生鸟类工作格局。全区检察机关在全区部署开展“雾网”专项摸排,全面排查农作物防鸟措施。其中,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对枸杞种植基地私自架设“防鸟网”造成误伤鸟类的情况,积极与当地主管部门磋商,拆除不规范的“防鸟网”。


同时,宁夏检察机关依托“河长+检察长+警长”“林长+检长”等协作机制,联合部署开展黄河保护综合治理、以“检察蓝”守护“林草绿”等专项行动,守护野生鸟类生存环境。其中,永宁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非法填埋侵占湿地的情况,积极与属地自然资源局和镇政府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清理建筑垃圾约9900立方米、清运土方1万立方米,被侵占的湿地全部予以恢复。


宁夏检察机关还与行政机关创建黄河湿地野生鸟类检察公益诉讼联合保护救助示范区、西大湖野生鸟类检察公益诉讼联合保护基地等“一示范区三基地”,合力保护野生鸟类栖息地,并推动全区全覆盖设置野生动物救助站,为野生鸟类提供专业救援、治疗、康复和放归。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李某某、张某某等人非法狩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依托“一示范区三基地”积极推动涉案野生鸟类救助,孵化放飞1000余只野生鸟类,在今年全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推进会上,该案入选十大生态环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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