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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阵地设立62个“群众说事点” 新疆阿勒泰解了“疙瘩”系“平安”
时间:2020-11-23 16:20来源:长安新疆责任编辑:安羽

调解,人心工程

阿勒泰地区福海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位于福海县城的主干道,金铜色的大字特别醒目。

今年5月底,新改建的中心装修正在收尾阶段,十几个背着行李的农民工冲着这几个大字走过来,问:“我们和包工方有矛盾,你们可以帮助调解吗?”

“当然!必须!”正在工地上的福海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宏斌回答到。

这是工程承包方与包工头之间的矛盾殃及到干活的农民工的事,致使6万多元的工钱没了着落。

县信访局局长毕红莉立即开启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模式,叫来了专业调解人员,又找来承包方负责人和包工头,三方当面计算工程量,商量出了三方都同意的解决方案。当日,在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承包方将6万多元的工钱交到了农民工的手中。

福海县形成的矛盾纠纷调解“四级四调四对接”格局值得借鉴。

先是收集诉求的四种方法很接地气。

方式一

在村级阵地设立62个“群众说事点”,通过入户走访、民情夜访、电话询访等方式,零距离收集民声民意;

方式二

以工作队为主导建立“网络说事”微信、QQ群,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及时研判解决;

方式三

设置“联户议事点”,通过村民说事、每周议事、公开晒事,实行台账管理,全程跟踪,实现群众诉求闭环办结;

方式四

开通书记、县长信箱、微信公众号和便民服务热线,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收集到的诉求谁来管?

通过“村级组织+乡镇+县领导小组”三级研判机制,细化矛盾纠纷反映化解流程,按照逐级反映、分析研判、分解落实、逐级化解原则明确各级责任,引导群众有序反映诉求,自下而上逐级推进各类问题有效化解,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难纠纷不出县”。

重点在这里。组建了县、乡、村、网格四级人民调解组织,整合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专调解、司法调解等“四调”力量开展调解工作,重大矛盾纠纷和公安、信访、审判、检察机关有效衔接,这样的“四级四调四对接”,多大的矛盾不能调解?

遇到“疑难杂症”的矛盾纠纷该怎么办?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作用凸显出来。中心通过整合,拥有纪检、信访、审判、司法行政、人力社保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资源和“会诊”服务的能力,并采取了纪检、信访等部门干部常驻、34个职能部门每日轮驻、各类调解组织随驻的工作模式,实现了矛盾纠纷“一扇门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调处、一条龙化解”。

调解,持之以恒

作为“矛盾调解志愿者”的新疆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巧英对自己近三年的志愿者经历颇有感悟。她说,哈巴河县就是一个熟人的世界,远远近近、老老少少都能扯上亲朋好友的关系,这反而是这里做好调解工作的优势,什么事都是亲人的事、自己的事。

“昨天我遇到了小梁两口子带着孩子逛街呢,他们看到我还高高兴兴过来打招呼。为这,我一天好心情,因为他们闹离婚,我跟着调解了半年多呢。”高巧英说。

小梁是企业职工,30多岁,有个9岁的儿子。他找到高巧英的时候是为了写离婚诉状,说他们夫妻俩已经分居快1年了,要求无条件离婚。高巧英这边答应着写,那边就通过熟人找到小高的妻子了解情况。原来两人闹离婚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妻子并不想离婚。

高巧英就给他俩分别说情理、论法理,还把小两口叫到一起说事拉理。经过半年的拉锯战,光离婚协议书,高律师就为他们起草了3稿。后来,高巧英为小梁“巧妙”地搭了回家的台阶,双方终于和好如初。

对于调解纠纷,高巧英总结了经验:“不同的病症要下不同的方子。可我们要用一个同样的方法去做,那就是把当事人当自家亲人,讲情理,讲法理,只要把道理说透了,一般的矛盾没有调解不了的。”

哈巴河县将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中心设置在人民法院。据了解,自2020年1月至9月,哈巴河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中心已调解大大小小矛盾880多起。诉前调解各类纠纷410件,占全县民商事案件80%,其中司法确认240件,占人民调解案件43%,充分扩大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影响,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我们这支调解志愿者队伍有330多人,县上对调解成功落实了调解一案发放补贴的制度,每月都由司法局统一发放,钱虽然不多,但这可以算作我们为哈巴河县的稳定和谐所做贡献的一种鼓励和肯定!”高律师说。

调解,春雨润物

“人和人之间越沟通越亲近,有了疙瘩更要及时沟通、及时解开,这样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布尔津县杜来提乡杜来提村村民刘爱民这样说也这样做。自他2016年担任联户长以来,每天都入户走访,每周一都召开会议,及时了解邻里的困难、调解邻里纠纷,积极为邻里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在村民心里,他就是吉祥的“和事老”。

人民调解员赵正和的调解室就设在青河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他的精心、耐心调解下,许多民事案件的原被告接受了调解,化干戈为玉帛,互谅互让,握手言和。

9月19日,青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沙吾列法官因一起"草原使用权争议"纠纷案件,带着书记员赶往查干郭勒镇了解情况,并协同乡政府、司法所、草原站的相关负责人一同前往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的地点进行调解工作。经过9个小时的“以调释法”“以案说法”,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现场调查、现场调解,也已成为法官们办案习惯。

……

各地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就像一个个“医治”各种矛盾的“门诊”,面对每一个症状,“医生”们都尽职尽责、用心用情地争取“药到病除”。(如歌、夏泽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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