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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一年多的案子,她不到一周就解决了!新疆“1+1”法律援助律师在行动
时间:2020-12-30 16:13来源:新疆平安网责任编辑:安羽

“别着急,先喝杯茶,慢慢说……”12月15日,在新疆和田地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肖高平安抚当事人。

阿某从手提袋中拿出几张手写的票据,他一张张捋平,郑重地交到肖高平手上,眼神里充满期盼:“肖律师,你一定得帮帮我们。”

肖高平是湖北三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赴新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一员。目前,全疆共有21名来自全国各地的“1+1”法律援助律师,他们倾心服务基层,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12月16日,邓慧明律师给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阿某对肖高平说:“肖律师,我记得你,你来工地讲过法治课,还给我们留了联系方式。”

2014年7月,肖高平结束温泉县的志愿服务后,继续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申请,来到和田地区提供志愿服务,一留就是4年。

肖高平一有时间,就会和当地司法局干部来到和田市及周边工地、小区、农村宣讲法律知识。

“我们做了很多方便携带的法律小故事手册,每次宣讲都会发给参与群众。大部分工地都有我们贴的法律援助海报,上面配有‘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和我的联系方式。”肖高平说,2017年7月至今,他在和田地区为群众提供咨询1700余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824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6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90万余元。

“你借款打借条了没有,出借的是现金还是转账,有没有记录……”12月16日10时30分,在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沙尔巴克村,来自杭州的“1+1”法律援助律师赵广林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

当天,赵广林正在为村民上法治课。课间互动时,村民买某称,去年3月,邻居艾某向他借款1000元,承诺一周后还,但至今还没给。

“当时没写借条,怎么办?”买某说罢,赵广林趁机普法:“‘亲兄弟明算账’,不管是谁,只要有借贷关系,一定要打好借条,留好证据。”

讲课结束后,赵广林和买某一起到艾某家走访,他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做艾某工作,艾某当即承诺一个月内给买某还钱。

12月14日,韩敬奎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10月中旬,韩敬奎刚从天津市来到福海县,就把办公室搬到该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希望能给当地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法律问题。他深入各乡镇、街道、辖区单位等,多次开展法治宣讲,让群众了解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诸如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的合理利息、如何防范套路贷等法律问题。

今年以来,“1+1”法律援助律师结合受援地实情,深入乡(镇)、村(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

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太感谢邓律师了,这个案子拖了一年多,她用不到一周的时间就解决了。”12月16日,拜城县居民张巧华通过电话对记者说。

张巧华在该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当保安。2019年1月4日,张巧华晾晒窗帘时,从二楼摔下致骨折。先后两次住院治疗后,张巧华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遂到拜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求助。

“1+1”法律援助律师邓慧明代理该案后,帮助张巧华向拜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工伤赔偿。在邓慧明的努力下,该案经过调解,某商贸有限公司一次性结清拖欠张巧华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各项工伤待遇以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等共计14万元。

邓慧明来自广东,10月20日到达拜城县后立刻投入工作。短短两个月,她接待来访群众148余人次,代写11份法律文书,成功调解30起矛盾纠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1万余元。

近年来,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1+1”法律援助律师针对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军人军属等群体,提供特色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为他们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在“1+1”法律援助律师董鸿尚的帮助下,塔城市居民庄某一家重燃生活的希望。2018年5月的一天,在某大学读书的庄某突然感到双下肢麻木无力,后被诊断为脊髓动静脉畸形合并出血和截瘫,共花费医疗费70万余元。现在,庄某只能靠轮椅出行,巨额的治疗费让庄某一家的生活陷入困境。庄某父母想起曾在某保险公司为庄某投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遂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以庄某是遗传性或者先天性疾病为由拒赔。

2019年11月,庄某向塔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董鸿尚为其代理律师。他查阅大量医学资料,认真了解与本案疾病有关的知识,查看所有医院病历后,发现并无证据证明庄某病情属于遗传性或者先天性疾病。在他的努力下,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在天山南北播撒法律种子

“今年是我在新疆开展志愿服务的第三年。现在,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断增加,说明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12月16日,在阿克苏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1+1”法律援助律师黄科说。

2018年7月,黄科从辽宁省锦州市来到阿克苏市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两年多来,黄科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合署办公,发挥“传帮带”作用,定期为当地司法行政干部传授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提升了司法行政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刚介绍,2009年7月,“1+1”行动正式启动以来,已连续为新疆派遣法律援助律师160名,覆盖天山南北30多个县市。自2018年7月至今,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11680余人(次)。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建设中,‘1+1’行动解决了新疆律师资源不足的实际困难,改善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现状,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王刚说,援助律师的到来,不但为自治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还为法律援助带来了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理念,为新疆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实际工作中,“1+1”法律援助律师手把手为当地大学生志愿者传授法律实务和办案技巧,部分县市还将援助律师聘为政府法律顾问。他们配合当地党委政府,为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法律建议,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与水平。

王刚表示,为推进新疆法律援助事业,强化“1+1”行动的“造血”功能,更好地发挥援助律师的“传帮带”作用,自治区司法厅将持续积极联络协调,努力为法援律师提供多方面的帮助,在生活上、工作上、服务上打造拴心留人的环境,让他们安心在新疆工作、生活,保障“1+1”行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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