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推团场企业高质量发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三十六团法官工作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定期对企业进行走访,深入调查了解纠纷起因、经过,精准制定调解方案,成功化解企业之间的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故意针对不付款?混凝土货款起纷争
“你就是故意针对我们公司,其他公司的钱都给了,就我们的不给。”
“我们公司现在是经营困难,实在付不了款,你要非说针对你们,那我也无话可说了。”
在调解现场,双方情绪激动,僵持不下。建筑公司负责人以工作忙为由,留下一句“那就让法院判吧”,匆匆离场。

事情要从2022年说起,某建筑公司在第二师36团冷冻食品加工仓储商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原告工程公司根据约定,给建筑公司提供混凝土3000立方,而后建筑公司仅支付了货款的一半,工程公司根据债权债务清理及支付协议约定,多次要求建筑公司付款,但被告一直不予支付,无奈之下,向第二师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米兰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法官在审查该案时,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以进行调解。但在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就资金付款时间问题展开争论,矛盾激化,导致案件陷入僵局。
耐心倾听厘案况,背对背调解知内情
法官认为,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工程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必然会影响建筑公司正常运转,而且单纯一判了之,也不利于案件彻底化解,遂决定先采取背对背的调解策略。他首先与双方进行了单独沟通,了解双方的真正诉求和难处。通过耐心倾听和细致分析,发现该建筑工程公司并非有意拖欠款项,是因为别的项目回款困难,资金周转不开而导致的延误。同时,工程公司在法官的调解下也表示愿意在合理范围内作出一定的让步,以促成问题的解决。

执行债权优先偿,合法权益得保障
在充分了解双方立场后,法官组织了一次面对面的调解会议。他引导双方进行有效沟通,鼓励双方换位思考,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法官提议:“你看,你们有债权在执行阶段,能否执行到位后优先给建筑公司付款?这种优先受偿权能让债务人在债务纠纷里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也能保证他们的债权可以实现。”
“可以,没问题。”建筑公司负责人说道。
最终,在法官的协调下,建筑公司承诺在2025年6月和12月分别支付所欠货款金额的一半。并且承诺该公司在其它法院执行案件的债权,工程公司在货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同意在执行款到位后一次性付清工程公司的货款,而工程公司在法官的调解下也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几年大环境不好,我们公司经营困难,法院调解好了我们也能喘口气,多亏有了你们。”建筑公司负责人长舒出一口气。
司法助企促发展,法治护航“枫”景现
一段简短的感谢话,不仅是对法官工作室的肯定,也是对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褒扬。接下来,第二师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米兰人民法庭将进一步创新举措,继续聚焦企业司法需求,依托“法官工作室”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通过定期走访了解企业法治风险点,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依法维权,助力优质企业健康发展,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