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本是相爱之人携手新生活的庄重承诺。但当朝夕相处的另一半连身份都是假的,这样的婚姻该如何收场?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车排子垦区人民法院联合公安局、民政局,成功办结一起冒用他人身份办理婚姻登记的离婚纠纷案件。
离婚案现端倪,法官敏锐识疑点
“法官,我要离婚,实在过不下去了。”案件起初看似是一起普通的离婚纠纷,小云(化名)与小许(化名)经自由恋爱相识,2023年3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因经济纠纷和琐事意见不合,矛盾逐渐加剧,感情走向破裂。2025年初,小云将小许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敏锐地察觉出一丝不寻常——男方小许的身份信息存在疑点。她在当事人发表质证意见时发现,小许很可能使用了失踪人口身份骗领的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法官,他不是小许,他就是个骗子……”小云在调解室的这句抱怨,更加深了法官的疑虑。承办法官没有放过这一细节,初步判断该案可能存在“骗婚”情形,决定进一步核查男方身份真实性。
跨部门联动核查,假身份浮出水面
为查明真相,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公安局和民政局,发函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开启了一场跨部门联动的“身份验证”。

公安局很快回函说明,“小许”真实身份为小张(化名),其多次冒用失踪人员小许的身份信息骗领身份证。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骗领的身份证收缴,并将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民政部门也表示,如确实存在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的情形,可依法撤销婚姻登记。但在联系小张时,他仍坚称自己就是“小许”,甚至拿出“小许”身份证继续冒充,致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没关系,我们继续固定证据,事实总会水落石出。”承办法官一边安抚民政局工作人员,一边加紧与公安局沟通,依法调取行政处罚相关文书。
行政处罚成关键,婚姻登记终撤销
在公安机关正式出具了对小张冒用他人身份骗领身份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将这一关键证据送达民政局,面对铁证,小张再也无法狡辩。

民政局根据公安机关认定的事实和法院协助核验的结果,依法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谢谢法官,要不是你们坚持查到底,我不会这么快从这段婚姻中走出来。”小云在收到民政局发出的撤销婚姻决定书后,特意给法官打来电话,语气中满是感激与释然。
在一起看似普通的离婚案件中,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走一步,透过表象发现深层次问题,主动协调公安、民政等部门,最终揭穿骗局、还当事人公道。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我们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正是凭着这份责任与担当,法官成功化解了当事人的心结,让她告别过去,迎接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