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把严密管控公路来沈通道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全力保障民生,将疫情检测点作为检测服务站,积极主动为过往车辆、人员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同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依法打击处理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3月26日19时许,在沈阳市于洪区红旗台疫情防控检测点,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执勤民警在工作中查获四名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的货车车主、司机。
经查,3月25日,货车司机张某甲(男,55岁)、张某乙(男,46岁)驾驶货车从浙江省杭州市返沈途中,因二人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且核酸检测报告已过期,未能进入沈阳,遂联系货车车主汪某某(男,34岁)。汪某某得知情况后,指使张某甲、张某乙将货车停靠在京沈高速公路附近的高花服务区,随后汪某某驾车将许某某(男,50岁)送至高花服务区替换张某甲和张某乙。替换完毕后,汪某某指示许某某驾驶货车从红旗台站入沈。汪某某则驾车将张某甲、张某乙送至沈阳市于洪区沈西物流园附近的高速公路上,让二人下车后步行前往沈西物流园。汪某某驾车从沈阳西站驶离高速公路入沈时,因其核酸检测报告过期被现场留观检测核酸。许某某驾驶货车从红旗台站驶离高速公路,到达红旗台疫情防控检测点时,自称从浙江省杭州市返沈,企图蒙混过关。但经防疫工作人员认真查验其行程卡,发现其行程卡上只显示“沈阳市”单一行程,与自述行程史不符,防疫工作人员立即向执勤民警报告。
经执勤民警工作,被许某某替换的货车司机张某甲、张某乙来到红旗台疫情防控监测点,许某某、张某甲、张某乙对受车主汪某某指使、相互替换隐瞒中高风险行程史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汪某某、张某甲、张某乙、许某某已被隔离,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以违法行为人汪某某、张某甲、张某乙、许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四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