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涉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2021年度-2025年度)》。
白皮书选取近五年该院审理的151件判决结案案件,全面梳理案件概况、典型问题、法律提示、审判理念,并发布10起典型案例。
金融机构的适当性义务,通常是指其在推介、销售金融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履行了解客户、了解产品、适当匹配的义务,是金融投资者保护的重要制度。
白皮书显示,相关案件基本涵盖各类金融经营主体,其中商业银行占比最高,为31%;原告以自然人投资者为主,占比达97.4%。判决结果方面,法院最终认定金融机构违反适当性义务的案件为79件,约占52%。
据介绍,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履行是“卖者尽责”的主要内容,也是“买者自负”的前提和基础。白皮书梳理了适当性义务层面的典型问题并作出法律提示,典型案例为投资者权益保护和行业规范经营提供具体指引。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守护金融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行业经营秩序,为区域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文字/高煦冬 摄像/宁志永 剪辑/翟雷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