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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北京实践——房山聚和调委会:调解矛盾和为先
时间:2026-06-04 09:42来源:北京政法网责任编辑: 李鸽


“聚和”寓意“汇聚力量,促进和谐”。

“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房山“和”字品牌的先行者,专攻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凭借出色的工作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工作往往无法在短时间内,通过一两次就顺利达成目标,并且每次所采用的调解方式也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化。房山区人民调解协会会长李刚的创新工作思维也在实践中源源不断涌现,总结出21种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

此外,“聚合”调委会的团队成员也都是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型调解员,深耕群众工作,善用情理法化解身边的“小矛盾、小纠纷”。

调解不是判对错,是找回双方共赢点,化解矛盾是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群众、预防矛盾发生的前沿,也是发扬“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主阵地。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枫桥经验”北京升级版的充分体现,坚持调解优先,向前一步,践行调解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零距离、零费用、零门槛宗旨,为乡村发展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文字/李玥 摄像/宁志永 李玥 剪辑/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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