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与用药安全备受关注的当下,自2024年3月起,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以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为抓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促进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化解,为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与放心用药筑牢了一道坚固防线。
回应民生关切
护航“健康唐山”
近年来,食品药品领域问题时有发生,从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到假药劣药流入市场,每一起事件都刺痛着公众神经。
“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就是以此活动为契机,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结合本地特色,找准监督重点,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履职,依法维护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护航‘健康唐山’建设!”唐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韩伟说。活动伊始,该院为这项专项监督制定了清晰的工作目标,旨在办理一批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健全全市食品药品治理体系和积极建好食品药品“朋友圈”。
如何建好食品药品“朋友圈”?唐山市检察院的做法是,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化“人大+检察”“政协+检察”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协同共治。同时,该院积极借助高校、科研机构、“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建共享的食品药品安全保护新格局。
聚焦两大领域
创新监督模式
此次专项监督工作重点聚集两大领域,一是在食品安全领域和农产品安全领域,对全市食品安全共性隐患开展监督,因地制宜开展食品安全“小专项”和探索办理食品安全新模式新业态案件;二是在药品安全领域,紧盯常见问题展开监督,探索办理违规医疗行为案件和监督药品销售中诱导消费、夸大宣传等虚假宣传行为。截至目前,唐山两级检察机关已立案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案件214起,制发检察建议124条,磋商29件,起诉35件,涉及食品生产、销售以及药品流通等多个环节。
在推进专项监督过程中,唐山检察机关亮点频出。首先,结合本地特色,找准监督重点,以“小专项”撬动“大治理”,“小切口”实现“大作为”,部署了“一院一特色”食品安全监督、涉食药犯罪人员从业禁止、网络销售隐形眼镜不规范监督等几个“小专项”,多办快办办好案件。其次,召开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座谈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政协有关领导,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及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此外,结合数字办创建数字模型,指导基层检察机关创建模型。其中,路南区人民检察院构建“药店违规售卖处方药法律监督”模型,已在唐山市推广,经验做法被河北省检察院《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刊》刊发。
破解工作难题
守护公众利益
“办理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案件并非一帆风顺。”韩伟说,线索发现困难就是一大挑战。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往往较为隐蔽,证据易销毁。其次是深入行业难,此次专项监督虽然只面向食品药品,但不管是食品还是药品,都属于细分领域众多的行业,尤其是新业态食品安全问题,专业性强,增加了办案难度。
面对这些棘手难题,唐山检察机关积极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借助群众举报、大数据分析以及与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努力挖掘隐蔽线索;针对行业专业性强的问题,主动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办案,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专业知识,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全方位提升办案能力,以实际行动突破重重阻碍,切实守护公众的食药安全利益。
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众多案例中,某区生猪屠宰行政公益诉讼案颇具影响。据介绍,办案初期,检察部门发现生猪定点屠宰场违规为违法从事生猪屠宰的个人提供屠宰场所等行为,遂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该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涉案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开展行业治理等一系列行动,筑牢百姓餐桌安全防线。
据了解,唐山检察院“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开展一年来成效显著,辖区食品生产经营更加规范,市场上问题食品减少;药品流通渠道更加规范,群众用药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