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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款到位率100%、协议履行率100%!看山西如何打造人民调解“阳泉品牌”
时间:2023-03-09 11:21来源:山西长安网责任编辑:李笑颖

2010年起,山西省阳泉市创造性地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在市、县(区)先后组建设立了7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交调委”)。十余年来,各级交调委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创一流的目标,通过搭平台、组队伍、强保障,抓规范、建机制、创特色,实现调解组织规范化、调解队伍专业化和调解机制常态化,打造出新时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阳泉品牌”。


搭建“三个平台”,着力打造新高地

搭建组织保障平台。市、县(区)在交警部门均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组,同时分别在市交警支队、6个县(区)设立了7个交调委,落实办公用房与办公设备,做到“六有”“四规范”“三明示”,搭建公平高效方便的纠纷调处平台。搭建队伍保障平台。通过社会公开选聘,组成以政法机关退休干部专职,交警和法律工作者兼职的人民调解专业队伍,目前,各交调委设主任1人,专职调解员3人,辅警调解员7-13人,全市专兼职调解员已达143人。搭建经费保障平台。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阳泉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及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以案定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将70余万元经费全部列入财政全额预算,保障调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健全“四项制度”,努力提升新效能

建立业务培训制度。每年由市司法局、市交警支队共同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与观摩交流相结合、专家授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经验总结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制度。组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咨询专家库,选聘擅长法律、医疗、鉴定心理学等专业人员建档入库,增强矛盾化解专业力量。近两年来,专家“坐诊”会商疑难案件18起,专业指导调解纠纷38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8%。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出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激发调解员工作热情。建立案件回访制度。严格坚持“凡复杂案件必回访”原则,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纠纷案件,不间断跟踪回访,把追求群众满意度与调解工作目标挂钩,有效提高工作质量。2019年以来回访案件144件,无一件投诉情况发生。


构建“五调联动”,建立形成新机制

实施交调联动。对交警部门行政调解不成功或不愿意行政调解的案件,由交警部门引导当事人进入交调委通过人民调解程序解决。实施诉调联动。依据《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对调解不成或不愿申请人民调解的,及时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对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引导当事人向基层法(庭)院申请司法确认,确保协议履行到位。实施保调联动。市司法局、市交警支队、市保险协会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保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对涉及保险赔偿案件进行调解时,主动与相关保险机构衔接,邀请保险机构派员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调解,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实施鉴调联动。与司法鉴定机构、汽修企业和保险行业合作,有效解决人身损害、汽车定损和事故快速救援问题,切实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实施援调联动。在全市各级交调委全部挂牌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就地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及时提供法律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十年磨一剑,砺得梅花香。截至目前,全市各级交调委共接待咨询交通事故纠纷18298起,受理调解案件5847起,成功调解5377起,成功率达92%,涉及赔偿金额2.8亿余元,赔偿款到位率100%,协议履行率100%,用实实在在的调解业绩铺就了阳泉的“平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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