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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已成辽宁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
时间:2025-02-25 08:12来源:辽宁长安网责任编辑: 安羽

2024年,辽宁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3万余件,同比增长超七成,复议诉讼比为2.05:1,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


着力提升行政复议的可感度

据悉,辽宁省司法厅在官方网站统一公布全省115个行政复议机构受理申请渠道,在企业园区推行设置行政复议服务点;有条件的地区开通预约收件、跨区域收件、在线复议等定制化服务,着力提升行政复议的可感度。

深化协同服务,出台辽宁省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探索建立引流分流机制,部分地区与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加强衔接配合,依法依规将符合行政复议范围的争议引入或导入行政复议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

坚持个案监督和类案规范并重

加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行政机关改进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针对部分行政管理领域被纠错案件较多的情况,辽宁省司法厅与有关部门建立纠错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定期推送纠错案件台账,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自身行为。针对案件办理过程发现的行政执法行为共性问题,积极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促进源头预防和整体规范。

2024年,辽宁全省共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738件,直接纠错率15.49%,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51件、建议书15件。此外,部分地区还注重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监督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行政机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新程序,坚持普通程序100%听取当事人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作用,有力促进案件办理的公正性、透明性。

注重发挥调解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作用,逐步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前调解和解程序,指导行政机关开展先行化解工作,协调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形成化解工作合力。

2024年,辽宁全省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4990件,调解率26.37%。辽宁全省经行政复议后有17556件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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