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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您牵绳了吗?上海警方处置首例遗弃犬案
时间:2020-08-08 14:24来源:东方网、上海政法综治网责任编辑:司徒紫莹


近日,两位外卖小哥在路边发现一只受伤的老年犬,将它送往医院救治。爱犬人士联系到其主人后,对方竟表示已经养了18年,实在不想要了。上海浦东警方介入后,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弃养人吴某处以罚款500元。

很多流浪狗流浪猫的“前生”都是宠物猫、宠物狗,由于种种原因被原来的主人遗弃到大街上,最终流落街头。7月28日上午,在东方路龙阳路路口有热心群众发现一只走失家犬,看起来身上有伤,似乎被车辆撞过。经宠物医院救冶,狗狗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检查下来,医生发现这只犬骨盆骨折,患有老年犬的基础病。爱犬人士发布了“寻找主人”启事,通过“狗牌”联系到犬只主人,没想到对方冷漠地表示,已弃养。为使家犬得到切实的关爱和照顾,爱狗人士向浦东公安分局潍坊新村派出所寻求帮助。

接报后,民警立即通过信息系统查阅犬只资料。经查,该犬只于2011年7月27日在潍坊新村派出所登记办理养犬登记证,登记住址为辖区内一处公房,并于当年接种防疫疫苗,此后再无办理养犬登记证的记录。于是,民警通过电话联系该犬只主人吴某,告知其该犬只目前情况,通知其尽快将犬只认领回家。但吴某表示,这只狗名叫“旺仔”,自己已经养了18年,狗狗老了,决定要弃养。

针对上述情况,潍坊新村派出所在治安支队指导下,于7月30日下午会同南码头路派出所前往吴某现居住地,就其弃养犬只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口头传唤。

经询问,吴某如实供述其于7月28日上午9时许将饲养的黄色小型杂交犬“旺仔”遗弃在东方路龙阳路附近一花园内。后该犬只在浦东新区仁济医院门口被路人发现并运至宠物医院救治。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浦东公安对吴某处以罚款500元,并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容犬只的行政处罚。目前,狗狗“旺仔”已被依法收容。

警方提醒: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随意遗弃饲养的犬只,遗弃猫犬都会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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