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地球现存已知最古老的鱼类之一,中华鲟距今已有1.4亿年历史,被誉为“水中活化石”“水中大熊猫”,1988年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20年被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脊椎动物》极危保护级别。作为生物多样性旗舰型物种,中华鲟种群数量的稳定对于维持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完整意义重大。但近年来,中华鲟种群面临灭绝危机。
“今年初,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在日常履职过程中,经常看到、听到中华鲟误捕的报道,特别是今年1-3月,舟山渔民在舟山海域作业时有7次误捕中华鲟信息,遂以事立案。”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陈俊介绍,经查,早在2016年3月18日,就有渔民在涨网船出海作业时误捕中华鲟记录,近年来误捕记录已累计达70余次,主要集中在黄泽洋、岱衢洋等海域。
日前,在中华鲟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舟山市检察院为这一“水中大熊猫”举行了检察公益诉讼听证会。
与会专家学者、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听证员等围绕“舟山海域是否为中华鲟主要海洋栖息地”“对舟山海域出现的中华鲟或者中华鲟栖息地,应采取何种保护措施以及相关可行方案”两个问题各抒己见,希望加强中华鲟海洋领域保护工作,凝聚保护中华鲟的共识。
初步证实舟山海域
可能是中华鲟的海洋主要栖息地
中华鲟是地球现存已知最古老的鱼类之一,距今已有1.4亿年历史,被誉为“水中活化石”“水中大熊猫”,1988年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20年被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脊椎动物》极危保护级别。作为生物多样性旗舰型物种,中华鲟种群数量的稳定对于维持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完整意义重大。
三峡集团中华鲟研究所总工程师姜伟在参与连线听证时介绍,中华鲟是长江流域最典型的珍稀濒危物种,其生活史复杂、特殊,一生中超过80%的时间在海洋度过。从物种保护角度来说,中华鲟的海洋生活史阶段非常重要,但是人类目前对此了解的信息却非常少。
今年2月25日,检察机关委托浙江海洋大学对舟山海域中华鲟情况进行评估鉴定。
浙江海洋大学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晓艳带领团队采用环境DNA技术对舟山海域中华鲟进行监测。(浙江海洋大学供图)
“我们提供了自2021年开始的持续研究报告,并通过环境DNA检测等科学方法,就舟山海域中华鲟聚集分布、栖息活动情况提供了专家报告。”浙江海洋大学副研究员王晓艳介绍,经初步研究发现,舟山海域以及杭州湾海域是中华鲟集中分布区,这也与前期文献记载以及卫星遥测获得的信息高度相符。
检察机关调取的误捕记录和专家报告,初步证实舟山海域可能是中华鲟海洋主要栖息地。
长期从事中华鲟保护研究、被业界誉为“中华鲟之父”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危起伟对此颇为认同,并从水深、水质、水温、饵料等专业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他说,综合海洋放流、卫星跟踪等证据,他的研究团队认为,可以定性中华鲟在舟山水域分布最集中,具体定量数据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证实。
舟山已在全国两会上
为中华鲟海洋保护“发声”
近年来,渔民海上误捕中华鲟的事件屡屡见诸报道,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夏永祥的关注。今年全国两会上,他向大会提交了《关于着力江海同护开启中华鲟保护新征程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关心生态环境保护,在福建工作时就参加了‘98中华鲟联合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夏永祥说,中华鲟淡水保种、育苗、人工增殖放流取得了重大进展。近年来,以长江各科研机构为核心的中华鲟种苗人工增殖放流规模每年突破百万尾。然而,科研机构在监测中却连续8年未能检测到中华鲟自然产卵。要保护并恢复中华鲟自然种群,必须下决心大力推进江海联动保护。
夏永祥建议,建立中华鲟保护协同机制,把长江流域大保护延伸到长江口东海海域;建设中华鲟海洋保护地和庇护地,重点保护中华鲟等物种的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开展中华鲟海洋保护的科学研究,为保护区建立提供支撑;建设海洋中华鲟保护网络,实现海洋误捕、受伤中华鲟应救必救。
舟山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副主任翁满芬了解到,上海在2020年就率先出台了《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宁波也出台了误捕中华鲟放生奖励办法。她建议,加强与上海、宁波等周边城市的合作,携手开展中华鲟相关科研、保护等工作。
浙江海洋大学教授韩志强建议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培训等,让渔民掌握中华鲟保护、救治知识,确保放流成活率。同时,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监测,针对性加强禁渔期以外的中华鲟等鱼类保护。
中华鲟海洋领域保护
获得越来越多认同
听证会上,与会人员还对兼顾海上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依托跨海大桥优化监测措施、畅通中华鲟洄游通道、建立中华鲟“海洋避难所”等具体工作提出了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代表作了回应。
陈俊认为,舟山市相关部门已采取了一定措施加强保护,但中华鲟的保护仍面临诸多挑战,如缺乏系统监测研究,难以全面掌握中华鲟的洄游路线、栖息习性以及种群数量变化等关键信息,影响中华鲟后续科学保护;尚未建立舟山海域中华鲟保护规范,未开展栖息地调查;对中华鲟等珍稀野生保护动物的科普法治宣传不到位,部分沿海居民和海上作业人员对中华鲟认识不足,导致误捕后未能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等问题。
检察公益诉讼具有预防性功能。舟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旭征表示,相关意见和建议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公益诉讼提供了重要参考,舟山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为中华鲟海洋领域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国渔业协会原生水生生物及水域生态专委会委员徐方成今年已参加了多场关于中华鲟保护的会议、论坛。他感觉到,上至国家行政机关,下至公益组织、渔民、渔嫂,越来越多人认识到了中华鲟海上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其自身工作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同。
“2月28日,中华鲟海洋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在舟山召开。大家对中华鲟海洋保护的细节进行深度讨论,明确职责和分工。”徐方成说,一个关于中华鲟救护、监测、养殖、宣传、资金、机制等全方位的保护网络正在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