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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的全国模范法官,74岁闯荡在调解一线
时间:2026-03-05 11:15来源:人民法院报责任编辑: 李鸽

一辆永久牌自行车,车铃生锈,坐垫发亮。这是任梅仙的通勤“座驾”,年轻时下乡办案、退休后出门调解。车换了好几辆,历经春夏秋冬,后边加装了孙辈的儿童座椅,停放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综治中心的院子一侧。


任梅仙和她的“永久牌”自行车。

任梅仙今年已经74岁。从1980年进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工作,永久牌自行车载着她活跃在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载着她获得“全国模范法官”,载着她成为法庭庭长,载着她退休后继续化解纠纷。她已退休19年,日程却从来没有慢下来。2020年,综治中心筹建“老法官说法工作室”,向任梅仙发出邀请,她欣然应约。这一干,转眼已是6个年头。

清晨7时45分,任梅仙准时从家中出发,穿过苏醒的街巷,8时准时抵达综治中心。物业纠纷、离婚析产、事故赔偿、陈年旧债……一桩桩看似琐碎却关乎人心的烦心事里,她越干越有劲,“根本没老!”“解决一件纠纷心情愉悦!”

6年来,她成功调解纠纷近2300起,用行动印证了那句网络梗——“70岁,正是闯的年纪”。

从门外汉到法庭

任梅仙生于1952年,几乎是一个“数字绝缘体”,从没用过微信。来到综治中心要适应在线办案的环境,她一点也不怵。在年轻书记员的指导下,她三天掌握新技能。如今每个月光是联系当事人的短信就要发上300条,微信成了她调解纠纷的“新阵地”。也有尴尬时刻,当事人警惕质疑:“不会是骗子吧?”她不急不恼,熟练点开微信,发去《人民调解员聘书》自证,信任便在那头建立起来。

这些小波折,在任梅仙看来,恰恰是办案的乐趣。

1971年,19岁的上海姑娘任梅仙加入知青行列,来到宁波奉化插队下乡。弄堂里长大的姑娘,五谷不分,连土灶头都是第一回见。不过,年轻的她似乎一开始就与众不同。挑土填滩,她跟着村民一起干;队里养蚕,她认真学着照料;做煤饼、加工番薯面,这些从未接触过的活计,她都一一尝试,没哭也没逃。

因为干得了且干得好,能吃苦的她迎来一个又一个机会。从田间地头转到公社食堂做会计,后来甚至掌起大勺,成为几十号人的炊事员。挑水、烧饭、养猪、种菜一肩挑。因为表现突出,又被推荐进入宁波师范奉化班学习,毕业后成为一名中学教师。

命运的齿轮在1980年再次转动,奉化法院正在招兵买马。对法律一无所知,并未让任梅仙退缩。那股在田埂间练就的“干什么都要干好”的劲头再次涌现。她白天工作,晚上埋头苦背考试大纲,最终考取法律业大浙江分校的大专学历,从一名法律的“门外汉”,一步步走进了庄严的法庭。


任梅仙初到法庭工作。

一次下乡处理离婚案件,被告手拿杀猪刀,又在胸部围缚雷管、导火线,扬言谁判他离婚就对谁不客气。任梅仙从容上前,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同时告诉他:“你是一条命,我也是一条命,你的命难道比我不值钱?如果你用命来赌,我们就放手不办案件,那还算什么法官?法院还有什么威信?”

如此斗智斗勇,在多次耐心疏导下,案件成功调解。

为了保证财产分割的顺利执行,任梅仙要求村干部稳住被告,她则一个人推着手拉车,往返6趟搬运财产物品,汗流浃背。

危险面前不退,困难当前不推,任梅仙用行动赢得信赖。在连续3届被选为奉化市(现为奉化区)党代表后,1992年被选为奉化市人大代表,1993年被授予“浙江省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称号,1996年获评省优秀女法官,1997年获评浙江省政法系统“双十佳”,1999年又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1999年12月17日,任梅仙在人民大会堂参加全国法院模范表彰大会。

从上海知青到农民,从会计到炊事员,从教师到法官,每一次身份的转换都干净利落,每一次挑战都迎难而上。这种雷厉风行的作风,贯穿了她的职业生涯。

真正的答案总是在现场

2025年春天,奉化某工业园区里发生物业纠纷。41家企业拒缴物业费,欠缴费用超280万元。“业主不交钱”与“物业服务不到位”的争执持续发酵。

案子转到任梅仙手里。她没有急着安排双方调解,而是推起那辆熟悉的永久牌自行车,径直骑进了园区深处。在破损的路灯下拍照,在堵塞的消防通道旁记录,向保安询问电梯故障的频次。半天时间,笔记本记满四页,手机里存下50多张现场照片和视频。

当晚,一份翔实的《园区问题清单与整改建议》整理出炉。她连夜约谈物业经理:“服务不到位是根源。先整改,再谈收费!”

三天后,变化悄然发生:园区新增2名保安,8盏路灯修复,12个垃圾桶配置到位。物业主动发来整改照片,任梅仙将它们转发至业主群。当天下午,首笔13万元物业费到账。

“坐在办公室里听汇报,哪比得上亲眼看看?”她一直认为,走到群众身边,才能找到问题症结。

如今,她骑车穿行在园区里的样子,仿佛就是40多年前初入法院时的影子。“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法官办案都必须有调查笔录,下乡调查当事人品性是办案的核心环节。”任梅仙说。

法庭没车子,任梅仙就跟着老庭长们走路下乡,每天走上五六个小时是常有的事。尚田法庭的老庭长余先根把对当事人的承诺看得很重。与偏远乡村的当事人约好次日去调解,不料下起大雪,因担心大雪封山误期,就乘坐当天下午4点的末班车先行赶到山下的镇子,次日清晨再徒步翻山,准时出现在当事人面前。

那时基层法庭条件艰苦,没点吃苦精神,案子根本办不下来。老一辈法院人对工作的热爱,对当事人的热情,塑造了任梅仙最初的职业信仰:真正的答案,永远在现场;真正的信任,只能用双脚走出来。

1991年,任梅仙调任江口法庭庭长,信念化为了更具体的行动。一起水利设施的承包合同纠纷,由于交通不便,任梅仙一个人从宁海的桑洲岭翻山越岭走到天台莲花乡,整整8个小时才到目的地,在山里还迷了路。当晚她借宿于一户农家,房子没有门窗,她只好端了一盆水放在床前,作防身之用。最后,她调取到了关键的案件线索。

因为工作有力,积极协助调处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法庭有了公信力,与乡镇关系越来越融洽。1994年,在江口镇政府支持下,江口法庭在奉化所有法庭中率先配备一辆吉普车,办案效率有了质的飞跃。

调解成功不是终点

做了近30年法官,任梅仙调解起纠纷来得心应手。不过对她而言,调解成功不是终点。


任梅仙与当事人沟通。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成功后,任梅仙主动添加了双方微信,建起一个小小的“履约群”。“李总,新换的配件运行都正常吗?生产线没再受影响吧?”“王厂长,这次的交货流程顺畅了吗?可别再出岔子了。”

这份超出预期的负责与关怀,让双方当事人深受触动,不仅在微信群里及时反馈情况,更向任梅仙发出邀请:“任老师,您办案这么专业,对我们企业的门道也清楚,什么时候有空来厂里坐坐,给我们讲讲合同的风险点吧!”

任梅仙没有推辞。她结合审判经验,梳理调解中企业暴露出的合同条款模糊、交货验收标准不清等共性问题,梳理出一份《小微企业买卖合同十大风险提示》。次月,她又推起那辆永久牌自行车,来到原告厂区,举办了一场小型法律“坐诊会”,被告也特意带着员工赶来参加。

每一桩纠纷化解之后,任梅仙都会耐心回访督促,确保纸面上的承诺化为现实中的履约。并且,她的目光看得更远:“要让当事人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理解法律、信任法律,带着对法律的敬畏离开,再遇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规则而不是争执。”

几十年的司法实践也让她有了具体方法论:对法律的理解与信任,无法一蹴而就,它是在一次次具体、耐心的接触中,慢慢渗入人心的。

任梅仙常常教导年轻人:“当事人一开始不理解、有情绪,太正常不过。他认为你‘屁股指挥大脑’,偏向对方时,反而更不能回避。一次沟通不够,就两次、三次,要把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为什么要这么做,真诚地、反复地说下去。即使他对结果不完全满意,但他理解了、气顺了,纷争才能真正平息。”

最重要的事总像是扫地,扫过了还是会脏,那就再扫,这是每天的工作。6年来,任梅仙成功调解的纠纷中不乏涉及数百万家产的离婚案,反复拉锯三四次,但最终都能平平安安解决。

“今日事今日毕”

2024年6月,奉化法院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导中心,指派由法官、法官助理等组成精干团队,入驻综治中心,为纠纷预防化解提供专业法律指导。法官助理张东月成了任梅仙的同事,因为办公室离得近,每天都能听到她打电话联系当事人、了解诉请、提醒调解时间。

任梅仙对自己有着极尽严苛的要求。当天收到的案子,必须当天梳理案卷,联系当事人了解诉请、安排调解时间,当天达成的调解都坚持当场拟好、打印相关协议文书,看着双方签字确认,张东月很是佩服:“任老师从不被案子推着走!”

“今日事今日毕”,这种近乎本能的“日清”习惯,在她担任江口法庭庭长时,就是庭里一条不成文的铁律。她对队伍管理极为严格:手写的笔录要清晰干净,不允许有修改痕迹,一旦写错必须整页重抄;每个人的办公桌要整洁干净,案卷材料不能堆积如山;案件审结后,要在三日内完成案卷装订归档。她自己更是认为“喊破嗓子不如做好样子”,要身体力行做好表率,白天外出调查、执行,晚上就把文书带回家撰写、签发。

这套“今日事今日毕”的严格标准,悄然内化为江口法庭年轻一代的工作自觉。当事人网上提交的证据材料,必须及时整理归类,在开庭前清晰入卷;庭审前一天,审阅材料、梳理争议焦点、准备庭审提纲,是雷打不动的“必修课”。

也正因为如此,江口法庭不仅产出公正的判决,近年已有四个案例收入人民法院案例库,也走出了许多奉化法院的中流砥柱——曾与任梅仙并肩作战的书记员王佩岚,如今已是审委会专职委员;前任庭长陈俊,走上了副院长的岗位;法官周贞,成长为立案庭庭长;曾经的庭长助理单宏洁,再次回到江口法庭,成为新任庭长。

“直到骑不动为止”

做过法官又做专职调解员,任梅仙比谁都清楚调解在矛盾化解中的高效与灵活。不过,她有自己的严格底线:“绝不能以牺牲法律的原则和当事人的长远利益为代价。”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律师费。任梅仙在调解前,将法律的刚性规定与调解的弹性空间摊开来讲得明明白白:双方事先未明确违约金,调解难以确定具体数额,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形来裁量;律师费没有协议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和审判惯例,诉讼中一般不予支持,但调解中,若被告自愿承担一部分,也有协商的余地。

“如果为了促成和解而误导或隐瞒,事后当事人觉得被‘坑’了那可不好。我宁可这个案子调解不成。”任梅仙有着一股“人间清醒”,“调解员绝不能像演员一样入戏太深,也有当事人只希望法院来主持公道。调解的真正力量,不在于表面的一团和气,而在于建立在不偏不倚、法理清晰基础上的真正信服。”

看着老百姓才好下判。2025年以来,奉化法院大力推进“香樟树下”巡回审判工作,将法庭延伸到乡间地头、村居社区、企业园区,并邀请“乡村法治带头人”参与,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力量与乡土智慧,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江口法庭来到某村香樟树下,就一起宅基地纠纷开展巡回审判。任梅仙坐在旁听的老百姓中间,用方言释法说理,帮助老百姓理解法律。

30年前,任梅仙会在每周三下午组织庭里的干警召开“案例分享会”,几张破板凳一摆,茶杯往桌上一放,年轻人都围拢过来,她讲他们记。如今,任梅仙的“案例分享会”已发展为面向老百姓的法治课堂。更让她高兴的是,通过普法宣讲,越来越多人加入到调解员队伍,成为了“乡村法律明白人”。


2025年,任梅仙回到江口法庭参加“传帮带”活动,与青年干警热切交流。

单红光就是其中一员。2025年3月,两位村民因一起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争执不下,双方情绪激动,矛盾一度激化。单红光主动站了出来,运用从任梅仙那里学来的调解技巧和法律知识,耐心为双方厘清责任,核算损失,纠纷最终圆满解决。

这也是任梅仙坚守在矛盾纠纷一线的意义所在——不仅解决个案,更让法治的种子在乡村自行生根发芽,形成“调解一例、教育一片、带动一方”的良性循环。

夕阳西下,任梅仙又推着那辆自行车离开综治中心。车铃叮当声中,她笑着说:“我这辆车还要继续骑下去,直到骑不动为止。”

采访手记

生龙活虎的“高能量奶奶”

任梅仙让网络热词“生龙活虎的老年人”“高能量奶奶”具象化了。

她可以“今日事今日毕”,一早上接待三四个案子的当事人,每月调结三四十起纠纷;她甚至能用我们以为“过时”的五笔输入法,打字快过许多年轻人;她还可以同时掌控两个高压锅、两个炒锅,半小时为家人做出六菜一汤,晚上6点吃饭,7点连碗都已洗完。

高效运转的另一面,是全然松弛的自在。任梅仙爱看小说,退休前买了好几箱准备猛猛“补课”,没曾想遭受到互联网的冲击,无缝切换进了网络文学世界,箱子里的小说在床底原封不动。这个略带“反差萌”的爱好,让我们看到了她精神世界的鲜活与开阔。

她的高能量,并非紧绷的忙碌,而是在极致专注与全然放松之间自由切换,生命节奏独特而饱满。

这次采访,像是一次对“年龄”固有认知的松绑。在她身上,时间仿佛不是线性损耗,而是为专业、智慧与从容加冕的阶梯。她的存在,向我们提示:生命的能量,从来与岁月数字无关,只与内心是否仍保有专注的热情有关。告别时我在想,或许我们该重新定义“年轻”——它不是皮肤的状态,而是灵魂是否还在好奇地、炽热地“超频”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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