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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与熊掌”如何兼得?这地检察官让“保生态”和“保民生”实现双赢
时间:2023-03-21 10:25来源:福建检察责任编辑:李笑颖

一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私建养猪场的涉案线索,移交到了警方的手上。警方审查后,马上立案进行侦查。

调查发现,涉案方擅自改变林区原有用途,建设生猪养殖场,造成土地资源被大量非法占用和毁坏等问题。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共同侦查,涉案企业、人员会受到什么样的惩处?被破坏的生态能否恢复?


2020年,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公安局接到了一条线索,反映当地某养殖有限公司在没有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在仙游县枫亭镇某山场非法占用林地兴建养殖场。

警方跟进调查核实发现,2012年至2020年间,涉案公司及负责人擅自改变林区原有用途,建设生猪养殖场,造成土地资源被大量非法占用和毁坏,侵害了农民权益和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违法行为。经鉴定,该山场被占用林地面积8030平方米,折12.03亩,均为省级生态林。

2021年9月9日,涉案公司负责人潘某某、陈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公安机关立案之初,就主动邀请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介入该案。检察机关了解相关情况后,成立专门办案组迅速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固定前期证据。

查清了犯罪事实,接下来自然是起诉犯罪嫌疑人,挽回生态损失。但是办案检察官通过查阅卷宗、实地走访、调查核实之后,发现涉案企业是当地“菜篮子”工程的重要供应商,企业每年大概能出栏生猪5000头左右,供应到仙游县整个市场,对当地民生保障事业贡献较大。


检察官还发现,涉案企业经营的是生猪养殖业务,因猪舍扩建才去非法占用林地。如果一味地要求对占用的林地上的猪舍予以立即拆除的话,将会造成上千头生猪无法安置或者只能低价出售,不但会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也对当地民生产生负面影响。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检察官们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把思考的重心放到了怎样兼顾刑法的惩罚性和环境资源的修复性,怎样兼顾保障民生和保障民营企业良性发展,避免“办理一个案件,倒闭一家企业”,还影响了民生。

仙游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指派专业办案团队办理该案,积极与枫亭镇政府、林业局、畜牧局、企业所在地村委会等沟通,多次深入案发地了解掌握企业生产运营情况。

在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下,涉案企业对犯罪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决定以实际行动弥补对当地生态造成的损害。涉案企业先主动拆除违建,在被破坏的林地上种植树木恢复植被。同时,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涉案企业与受损人签订了生态修复协议,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缴纳补植复绿补偿金60150元。


案后,检察官和林业部门多次到涉案企业指导生态修复,占用林地的猪舍已经逐步拆除平整,企业正在开展补植复绿工作。生态补偿是一个方面,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保障当地群众餐桌上的猪肉不断供,也是同样重要的一项工作。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听取畜牧局等主管部门的意见,暂缓拆除部分猪舍,给企业发展留下空间。先后多次协调县林业、当地镇政府等部门,对涉案企业的重新选址予以优先办理。在多部门的联合帮助下,新猪场的选址重建得到确定。

“我们非常感谢检察院能考虑到我们企业的不容易,能够让我们企业继续经营,现在我们建设了新的养殖场,慢慢地把生猪转移过去。”涉案企业负责人潘某某说。

经过审查,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潘某某、陈某某具备以下从宽情节: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为提高司法办案的透明度,仙游县检察院积极运用公开听证的方式,助推涉企案件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2022年10月,听证会如期举行。仙游县林业主管部门、畜牧局主管部门、被占林地所在村委会代表、侦查机关、值班律师等出席了听证会。会上,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发经过、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依据,涉案企业也汇报了违建猪舍拆除及植被恢复情况,提交了生态修复的具体方案,缴纳了履约保证金,承诺在2023年3月底完成生态修复。

听证员们综合案件情况进行评议,对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审查工作表示高度认可,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潘某某、陈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考虑到该案犯罪情节轻微,涉案企业也保证限期整改,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所以我们听证员经商议,支持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听证会律师代表说。

听证员们的意见,成为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会后,本着“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基于维持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考虑,对犯罪情节、危害结果、认罪认罚等因素充分评估,仙游县检察院对涉案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在各方努力下,案件的办理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但办案人员的脚步并没有停歇——为监督涉案企业持续合法经营,推进复绿补植工作,检察官们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多次实地查看补植区的苗木种植情况,并对涉案企业开展跟踪回访工作,通过座谈、现场考察等方式,针对企业在整改方案中承诺的条款逐项考察是否落实,引导企业从治理结构、权责分配、企业文化等各个方面逐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

“检察机关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引路人’,要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护航者’,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更要兼顾保障民营企业良性存续,以‘如我在诉’的境界,让检察办案更有力度,更显温度。”仙游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官文仙如此说道。

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的方式,多方意见交流探讨,既打击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又最大限度减少了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让企业再次健康发展,对守护好群众“菜篮子”具有重要意义,真正做到以解决问题为主,做到情理法相融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体现了检察公信力和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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