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报》2026年3月29日4版
濮阳:解忧“三步工作法”
“综治中心高效便民解纠纷的做法,真是名不虚传!”近日,提起一家人的烦心事得到了解决,濮阳市范县濮城镇村民王某笑着伸出大拇指说。

△濮阳市濮阳县城关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联合当地村干部成功调解一起宅基地纠纷。
王某与李某是多年的邻居,去年秋季李某翻新房屋时,王某认为其侵占了他家出行所需路面,李某认为,他没有侵占王某家的通道。过去的老旧房屋没有按宅基地边界施工,这次他是严格按照宅基地边界施工的。双方产生矛盾,调解无效。于是村干部把情况向镇综治中心报告后,镇综治中心认为,此类纠纷在农村很常见,但处理起来比较棘手,申请县综治中心介入化解,争取为今后处理此类纠纷提供样板。
范县综治中心经过分析研判,指派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和土地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士赶赴现场,认真听取双方核心诉求和争议焦点,并对宅基地及周边通道进行精确勘测。
“大家都是多年的邻居,要从实际出发,互谅互让。我们提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你们看行不行……”最终,在范县综治中心调解团队的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李某房屋翻新顺利完成,搬入新房。
这起农村宅基地相邻权纠纷的成功调解,得益于范县两级综治中心的“三步工作法”。第一步,充分调查。面对面沟通、实地现场勘查,广泛走访群众、村干部了解当地建房、出行风俗习惯等,为纠纷化解夯实事实基础。第二步,情理结合。调解团队引入“和为贵”的典故和“远亲不如近邻”的理念,引导双方摒怨念、知进退。第三步,依法调解。综治中心调解团队并未就“对错”进行简单评判,而是紧扣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将工作重心放在寻求务实解决方案上,既解决当前的问题,又通过细节设计,有效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次生纠纷。
“这类纠纷在农村最为常见。这也启示我们,处理此类纠纷应善于将法理、情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从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范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志学说。

△濮阳市范县综治中心“板桥调解室”调解员正在调处一起邻里纠纷。

△濮阳市濮阳县城关镇综治中心联合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网格员、社区民警来到案发地调解一起家事纠纷。

△入驻濮阳市濮阳县综治中心的濮阳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利用信息平台,线上调解一起民事纠纷。
如今,濮阳市下辖的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全部按照“从源头处发力、以法治化求解、用智治型支撑、向集成化提升”的要求,突出实战实用导向,强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为群众提供“进一扇门、解万般事”的便捷服务,坚持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高质效助推基层平安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