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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屯扎堆举办民俗活动起纷争,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大年乡运用法治思维悉心化解促和谐
时间:2024-02-07 13:12来源:广西法治日报责任编辑:施少伦

三个屯扎堆举办民俗活动起纷争,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大年乡运用法治思维悉心化解促和谐——

乡村善治让芦笙比响更响亮


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芦笙一响,脚板发痒。”年关将至,为弘扬民族文化,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各少数民族村屯陆续拟定计划开展芦笙比响庆新年活动,大年乡的3个屯却因为扎堆举办芦笙比响活动引发纷争,互不相让。

苗乡有“苗不离笙”的说法,对于融水县的苗族同胞来说,唱歌、跳舞、吹芦笙是他们刻在基因里的生活习惯。芦笙比响是传统的节庆活动,群众用吹芦笙的方式表达美好的祝愿,迎接新年的到来,有利于增进各族人民之间的交流,丰富了少数民族节假日的文化生活。

1月17日,高马村的村干部向融水县大年乡政府反映,高马村归马屯与高汉屯、中正屯因为举办芦笙比响活动的时间发生冲突,很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大年乡政府立马指派工作组深入相关村屯调查,了解事情的经过。

归马屯定于2月2日举办芦笙比响活动,这是他们第14年举办该活动。首次举办芦笙比响活动的高汉屯和中正屯也公开发布预告,时间定在2月1日。由于芦笙比响活动是现场报名,参赛队伍数量不确定、比赛时间较长,归马屯群众认为高汉屯和中正屯在头一天举办活动旨在抢人气,会对本屯的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归马屯群众群情激愤,强烈要求高汉屯和中正屯改期举办,高汉屯与中正屯坚决不同意,双方由此引发纷争。

1月18日,大年乡政府组织归马屯、高汉屯、中正屯群众代表到大年司法所就此事进行协调。协调会上,3个屯的代表分别陈述了诉求和难处,各持己见,无法达成共识。协调工作组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建议高汉屯、中正屯控制好参赛芦笙队伍数量,在2月1日当天结束活动,不能影响第二天归马屯的活动;二是建议3个屯共同举办芦笙比响活动。在工作组耐心劝导下,各屯代表最终同意第一个方案,约定各自举办芦笙比响活动的时间,并当场签订协议,握手言和。

协调会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三个屯同属一个村,都是自家兄弟姐妹,更应相互支持响应,各屯只有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搞好团结,才能促进和谐,芦笙比响才能红红火火顺顺利利地举办。”大年乡副乡长赖贤松动情地说。

大年乡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化解这起少数民族村屯之间的矛盾纠纷,为今后避免类似纠纷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促进各民族各村屯群众团结友爱,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实现乡村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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