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少年成长事关家家户户,也关乎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打造“港北小包拯”未成年人普法品牌为抓手,精心构建“预防、帮教、治理”三位一体防治体系。2025年,该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7.59%,涉案未成年人人数同比下降17.95%。
靶向普法,为青春航程点亮灯塔
“现在开庭!”日前,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场由学生演绎的模拟法庭在庆丰镇罗碑小学正式开始。12名学生分别扮演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模拟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模拟法庭结束后,法官与学生进行互动问答,围绕案件涉法知识点层层拆解、细致释法。这种“听、说、看、演”的多维普法模式,让学生在亲历实践与思辨交流中深化法律认知,入脑入心。
这是港北区法院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一个生动缩影。
港北区法院与教育、检察等部门建立法治副校长联席会议制度,选派19名业务骨干担任辖区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实现法治教育资源的精准投放与长效覆盖;同时,根据不同学段、不同时期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动态优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实现靶向供给、精准滴灌。紧扣学校法治需求,该院在港北二中等学校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多个城区中小学设置法官信箱,畅通青少年法律咨询渠道。2024年以来,该院累计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70场次,惠及师生2.53万人次。
该院将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关口前移,在办理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时,依法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从源头上消除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因素。此外,该院还深入挖掘辖区学生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以正向典型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
精准帮教,矫正迷途少年的航向
挽救迷途少年、矫治不良行为,重点在分层施策、因材施教,以精准的引导启智润心,助力未成年人明辨是非、重回人生正轨。
“小罗现在懂事多了,也懂得了体谅父母的不易,做事没那么冲动了。”谈及儿子的转变,小罗的父亲难掩欣慰。
此前,小罗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庭前,承办法官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小罗平日里表现良好,只因一时冲动酿成了大错。庭审过程中,法官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适时开展法庭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小罗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小罗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最终,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缓刑判决。
少年审判工作,绝非“一判了之”,更不能“一放了之”。为帮助小罗真正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承办法官对小罗进行跟踪回访帮教,了解他的思想动态、社区矫正情况及未来生活规划,提供心理疏导与法律支持。同时,依法对其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要求他们加强日常监管与亲情沟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看到小罗逐渐步入正轨,法官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对于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涉罪未成年人,港北区法院联合司法局、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回访帮教,通过心理疏导、法治教育、亲情修复等方式实施分级干预,预防重新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往往与家庭失管失教有关,针对监护人存在疏于管教、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等问题,该院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强化监护责任,以亲情感化孩子。2024年以来,该院联合港北区司法局等部门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矫活动9次,回访帮教45人,帮助3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400余份。
协同联动,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路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凝聚各方力量,协同联动、同向发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港北区法院深化与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的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案件会商、矫治帮扶、法治宣传等工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从“单打独斗”向“协同共治”深度融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与公安机关、民政局、团委、妇联、村(居)委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台账,精准落实低保、临时救助、转学安置等帮扶措施。联合妇联、团委、社区网格党支部组建“党建联盟”,建立涉未成年人风险“发现—干预—帮扶”闭环工作机制,持续压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风险。2024年以来,排查化解涉未成年人家庭纠纷120余起,为3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17万元。
该院坚持治理与治罪并重、预防和惩治同步,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深入剖析案件背后折射出的共性问题与治理短板,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同时,建立跟踪问效机制,督促被建议单位压实责任、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切实推动“纸上建议”转化为守护未成年人的“实际成效”,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2024年以来,该院发出涉未成年人司法建议5份,相关单位及时响应、逐项整改,推动治理模式从“治已病”向“防未病”转变,切实提升源头治理、前端防范效能。
(广西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