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重庆市委批复,重庆国际商事法庭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5月1日正式收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董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何逸,市委编办副主任何正清共同为重庆国际商事法庭揭牌。
成立重庆国际商事法庭,对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服务对外开放具有重要积极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以及市高法院调整管辖文件规定,重庆国际商事法庭集中管辖原应由重庆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二审涉外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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