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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贵州省委政法委积极探索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
时间:2025-07-28 16:32来源:平安中国年鉴责任编辑: 陈言

近年来,贵州省委政法委深刻学习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在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中传承发展、创新实践,积极探索依托贵州“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有效做法,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编牢基层网底,切实做到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防控、依法处置、就地解决,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贵州样板。


图为贵州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现场观摩会

注重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强化多元解纷立法保障,先后推动出台《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促进各类矛盾纠纷通过和解、调解、信访、仲裁、诉讼等处置方式有机衔接、依法办理,构建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多种化解方式相贯通,将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过程。持续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信访工作法治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三化融合”,推动省、市两级强化统筹协调功能,县、乡镇(街道)两级综治中心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站式”平台,村(社区)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阵地管理作用。

注重强化矛盾风险源头防控

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尊重相关利益群众的意愿意见,确保各项决策遵循规律、切合实际,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预防性法律制度作用,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有效预防纠纷发生、权利侵害、矛盾升级,最大限度把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分级分类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推动全民守法,在推动全民守法中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法律顾问、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和“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统筹各类资源、广泛吸收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对标中央部署要求,突出法治的规范、保障和引领作用,制定《贵州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工作方案》,以点带面推动“五化”“四到位”要求落到实处。

注重做实矛盾纠纷网格管理

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多方参与、共商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深化“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用好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检察服务中心等基层政法力量,加强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等多种解纷方式协调联动,把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强化为基层工作枢纽,将80万个“十联户”打造成采集信息、感知民意、发现风险的第一神经触角,有效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末梢梗阻。2023年全省各级综治中心调解矛盾纠纷29.97万件,通过网格排查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76万起,实现90%以上在网格内及时发现处置。通过建实建强法学会工作站等基层服务站点赋能基层治理,引导法学会会员、法学专家、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律师等力量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2023年,累计建成法学会工作站6050个,实现乡镇全覆盖和大型企业、厂区、社区推广建设,组织进驻法学会工作站的会员、专家,以现场“坐诊”、电话“问诊”、定点“义诊”等方式服务群众,共开展普法宣传教育5.3万余次、法律咨询解答1.4万余次,化解矛盾纠纷1.1万余件。

注重融合政法力量参与治理

推进员额法官检察官和编制跨地域统筹使用、动态调整,向人均办案量大的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加强法庭调解力量,推进司法资源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下沉。将推进“省级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实战化职能体系建设作为深化公安改革的突破口,优化基层公安机关和派出所警力布局,推动警务工作与城乡社会治理融合发展。加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培训,建立落实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协调机制,制定“职责清单”“权力清单”,更好统筹基层政法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2020年以来,每年开展全省政法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集中大走访,主动贴近服务群众,及时有效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政法基层单位建设和“枫桥式工作法”大比武,充分挖掘基层鲜活经验和展现基层做法成效,更多汇聚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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