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贵州盘州:严惩非法买卖动物产品检疫证明犯罪 深挖漏洞堵住监管缺口
时间:2025-11-03 18:36来源:检察日报责任编辑: 陈言

一张电子检疫票,一头连着屠宰场的规范,一头系着千万家庭的餐桌,但有些人想走捷径,一证两用,致使未经动物检疫的生猪流入市场,最终只会变成伤害自己和他人的“大隐患”。经贵州省盘州市检察院对吴某等4人提起公诉,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吴某的违法所得被依法没收。胡某提出上诉后,今年5月21日,六盘水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该院深挖问题根源,于近日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及时堵住监管漏洞。


10月23日,贵州省盘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到当地农贸市场开展“回头看”,向售卖猪肉的商户了解整改情况。

有证无章牵出黑色链条

2024年12月3日清晨,盘州市大山镇集市上,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胡某摊位上待售的猪肉缺少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动物检疫合格印章。在对其进行询问时,胡某慌忙打开“贵州动监”App出示动物产品检疫证明(俗称“检疫票”),但无法解释猪肉上为何没有印章。

根据屠宰检疫相关规定,生猪肉进入市场之前,须依法获得三个证明——动物检疫证明(生猪)、动物检疫证明(产品—猪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三证统称为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其中,后两个证明出具的同时会在猪肉上戳盖蓝色验讫印章。

具体到贵州当地,商户或者个人到屠宰场屠宰生猪,屠宰场检验合格后应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生猪),且生猪要有耳标。屠宰场登记当事人信息,在对生猪进行屠宰后给猪肉盖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动物检疫合格印章。然后屠宰场会把相关的检验结果上传“贵州动监”App进行申报,官网核准通过并出具最终的动物产品检疫证明,这些证明最后会上传到“贵州动监”App,商户或者个人就能通过登记的信息从“贵州动监”App得到他们宰杀的猪的相关检验证明。

那胡某卖的猪肉为何没有蓝色印章?面对执法人员的追问,胡某交代了事情原委——动物产品检疫证明竟是他买来的,这头猪是其私自屠宰,未经过检疫流程便拉到市场上售卖,而且私自屠宰卖猪肉的不止胡某一人。经过顺藤摸瓜,执法人员找到了同样在家私宰生猪的余某、肖某,以及隐藏在兴义市的“票贩子”吴某。调查显示,截至案发时,已有超过300头未经任何检疫的生猪猪肉通过他们之手流入市场,悄然进入百姓餐桌。

2024年12月6日,行政执法部门将案件移送至盘州市公安局,盘州市公安局于当日立案侦查。

一证两用企图瞒天过海

经查,原来他们跳过检疫流程的核心就在那张小小的动物产品检疫证明上。吴某是购买生猪到屠宰场进行屠宰的猪肉商户,2023年7月,有人请他帮忙开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时,他意外发现可以利用屠宰场系统漏洞,用他人身份信息为未检疫生猪办理真实的动物产品检疫证明,一个非法牟利的念头就此产生。此后,吴某以每张证明100元的价格,向嫌正规屠宰“路途远、费时间、成本高”的私宰散户兜售这些“方便票”。

“在家就能拿到票,省事又省钱,一头猪能多赚200多元。”胡某盘算后也开始向吴某购买动物产品检疫证明。

操作流程异常简单:吴某购买多头猪送到屠宰场去屠宰,在屠宰场登记时,将其中几头猪的屠宰信息登记在胡某等人名下,其余的登记为吴某自己的信息,这样吴某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和胡某等人的身份信息分别在屠宰场办理动物产品检疫证明。胡某等人得到吴某用他们的身份信息办理的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后,在家将自己饲养或购买的猪屠宰,并将猪肉拉到市场出售。案发时,吴某已非法售出动物产品检疫证明300余张,获利3万余元。

余某在接受调查时坦言,自己也吃这些未经检疫的猪肉,认为“猪只要看上去没什么病就行”,可见其食品安全意识极其淡薄。这些未经检疫的猪肉,如同潜伏在菜篮子里的“隐形炸弹”,暗藏着巨大风险。

深挖病灶开出治理良方

今年3月3日,盘州市公安局以吴某、余某等4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移送盘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后认为,吴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将自己在屠宰场合规渠道屠宰的猪使用胡某等人的身份信息开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胡某等人购买并在“贵州动监”App上下载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后,将在家中屠宰的未经动物检疫的生猪拉到大山镇销售,致使未经检疫的生猪流入市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4月1日,经盘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18日,盘州市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判决虽已生效,但是检察履职并没有结束。办案检察官在审查证据、指控犯罪的同时,敏锐地察觉到更深层的问题:为何“一猪一票”的监管防线如此容易被突破?这仅仅是个案吗?

带着疑问,检察官回溯了近年办理的同类案件,走访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并深入屠宰场、集贸市场实地调研,结果印证了担忧——吴某案并非孤例。其背后暴露出动物产品检疫证明申报监管存在漏洞、从业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

办案检察官随后进一步综合调查分析,梳理问题症结,研拟对策。日前,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盘州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送达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申报环节的监管,落实和完善监管措施,设立审查警戒线。该院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并协同人民监督员持续跟踪监督建议落实,推动监管漏洞彻底封堵,严防此类犯罪死灰复燃。

10月23日,检察官来到集市回访,发现胡某昔日的摊位早已易主,如今的新摊主,无论多早多麻烦,都坚持将生猪运往正规屠宰场检疫屠宰。商户表示:“这张检疫票是电子的,虽然看得到摸不到,但其实比猪肉还金贵——它保的是咱们老百姓的食品安全。”

相关报道
分享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办

Copyright 2015 www.china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1 中国长安网 © 2017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