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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弥渡构建“政协+检察”双向衔接机制 为文物留住形守住魂
时间:2025-04-14 15:38来源:云南长安网责任编辑: 陈言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是时代课题。今年3月1日,时隔20余年再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施行。其中,新增的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明确,将文物保护纳入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的法律途径。

其实,早在2024年,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就在实践应用中突出预防性公益诉讼的特殊价值,通过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深化公益保护文物协同监督,将检察职能由后端的损害结果弥补,向前延伸至文物本体及其历史风貌损害的整体性事前预防,走出了一条文物保护法治化新路径。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与有关部门共同商讨文物保护措施,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形成了保护合力。”在今年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助推文物保护的创新举措受到全国人大代表鲁丽华的关注。


文物保护遇难题

“月亮出来亮汪汪,想起我的阿哥在深山……”一曲《小河淌水》,让云南弥渡的山水人文蜚声海内外。然而,这片承载着千年南诏文化、茶马古道遗迹的土地,也曾面临文物保护与发展的现实困境。

2024年3月,弥渡县人民检察院从政协《社情民意》中得到问题线索后,主动联合县政协进一步查实3处全国重点保护文物单位在监管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固定了相关证据。

经过两个月的走访和调查,同年5月底,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通过法律监督为县内的“国保”文物留住形守住魂。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弥渡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与县政协积极共商,促成并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提出“对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问题线索,符合条件的,实行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通过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有机融合、同向发力,共同推动解决公益保护问题”。

双向监督破困局

在该案的办理中,弥渡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政协认真落实上述机制,通过联合开展实地调研、召开案件听证会等,促进该案高质效办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李鸿才、李磊等人发现,除了文物本体的保护,更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也亟待解决。国内唯一现存的南诏时期祭祀礼器——南诏铁柱吸引着众多群众前来参观,但铁柱所在的屋顶瓦片滑落,外部房檐风化损坏安全隐患大;位于弥渡县密祉镇文盛街的茶马古道上有居民新建的台阶和堆放的杂物挤压,部分居民污水直接排入古道旁的沟渠流进亚溪河,还有灯笼与电线杂乱交织所产生的消防隐患……

“文物修缮不是简单的‘修旧如旧’,而是要在法治框架下平衡保护与民生。”经过多次现场实地调研,对于县内文物保护,检察官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经进一步深入调查和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听证会后,弥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分别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全面履行辖区文物保护监管职责,针对上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确保文物安全。

“国保”文物焕生机

通过检察、政协协同监督,行政机关积极落实整改,仅仅2个月,检察建议中提到的3处文物就重焕生机。南诏铁柱所在的屋顶换上了新瓦,脱落的房檐得到加固,矗立千年的柱身不再遭受雨水风霜的洗刷,连带着庙宇内的亭台古树也纳入法治保护,从此前的隐患频发变回清幽古刹。

在检察机关和当地住建、消防部门多次沟通协商后,近千米的文盛街茶马古道,部分不影响居民生活的新建台阶被去除,污水管道和杂乱的电线被重新排埋、穿管入地,在重现古道真颜的同时,进一步改善了周边的人居环境。

相关行政机关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书面回复弥渡县人民检察院。经“回头看”跟踪观察,弥渡县人民检察院确认行政机关已依法履职。

在政协和检察院双向监督下,该案从获取线索到依法终结仅历时不到半年。截至目前,县内第3处全国重点保护文物单位五台大寺也在积极修缮中。

对于如何看待检察监督在文物保护中所产生的积极意义,弥渡县文物管理所所长毕通表示:“检察机关和政协的双向监督进一步完善了文物保护和管理机制,筑起了文物保护的法治屏障。”

法治不仅是文物保护的“刚性铠甲”,而且是文化传承的“柔性纽带”。弥渡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政协”协同监督机制为引擎,推动公益诉讼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为文脉传承构筑起坚实的司法屏障。

(弥渡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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