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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人民法院推进“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司法服务更便捷高效
时间:2026-01-20 14:51来源:陕西日报责任编辑: 安羽

“多亏‘填空式’的起诉状,一步步带着我们理清思路,要不然这事儿哪能这么顺当。”不久前,在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家钢材公司的企业代表李天丰感慨地说。

2024年8月,李天丰所在的钢材公司与某建筑安装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为对方提供了一批钢材,总价300多万元。可是等货送完,对方只付了部分货款,剩下的钱款迟迟未结。多次催讨未果,迫于经营压力,李天丰所在的钢材公司决定向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熟悉司法程序,我在前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路上,心里直打鼓。”李天丰说,既怕材料没备齐,也担心官司打久了影响公司经营。

“很多第一次来法院的群众和李天丰的心情一样。但其实我们有专业的导诉人员,加上如今推广应用的示范文本,就算没有律师帮助,也能轻松完成相关流程。”1月8日,未央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张晨说,当天,是她引导李天丰依托要素式起诉状梳理案情的。

“新式的要素式起诉状就像问卷调查的表格一样,当事人按提示勾选或者填写信息就行。”张晨说,诉讼服务中心的自助立案区还放置了要素式诉状智能生成机,如果当事人准备了诉状材料,可以通过机器扫描自动生成要素式起诉状。“一键生成后扫一下二维码就能下载保存,很方便的。”张晨说。

“刚开始我都不相信自己就能把诉状写好,但照着条目逐项填写时,发现真的很通俗易懂。而且,填写过程中,当看到‘担保人’‘有没有签保证合同’的提示时,我还想起来合同里确实写了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李天丰说,“这个提示太关键了。我们马上追加了被告,让债权有了‘双保险’。”

该案完成立案后,未央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两家公司有10多年的合作关系,便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依托“1+2+3+N”商事解纷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委派至入驻未央区人民法院的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开展先行调解。凭着要素式起诉状结构清晰的条目,调解员很快理出了货款支付、担保效力等核心争议,并在法官指导下,引导当事双方依次对争议事项进行确认和回应,并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未央区人民法院随即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本来以为要拖上几个月,没想到几天就搞定了。”李天丰说。

“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以下简称‘两状’)不仅是文书形式上的简化,还是司法理念的更新。”未央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韩霞说,要素式起诉状用科学引导降低了民众参与诉讼的门槛,解决了以往当事人“不知道怎么写、怎么写好”的难题,而且,它在帮助老百姓高效参与诉讼的同时,还通过要点梳理,让权利主张更准确充分。

去年以来,未央区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指导下积极推进“两状”示范文本的推广应用,实现“群众进门有人介绍,群众填写有人指引”,并通过在诉讼服务中心公示文本模板、设置专门服务窗口、培训提升干警与调解组织辅助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的能力等举措,充分发挥示范文本的指引功能,既引导当事人准确梳理争议事实、相关证据,精准表达诉讼请求、有效参加诉讼活动,让打官司从“一头雾水”到“有章可循”,也为委托诉讼代理人、调解员、法官在短时间内厘清争议焦点、快速立案、高效开展先行调解,或通过要素比对迅速开展“要素式审理”提供有力支撑。

截至2025年底,未央区人民法院要素式起诉状使用率达100%,调解成功率提高了12%,调解时长缩短约2天。韩霞说:“数据的背后,是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实际门槛正在降低。同时,借助示范文本清晰的要素指引,如今在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等常见纠纷中,当事人临时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已显著减少。”

“我们将推动示范文本的应用沿着‘保障诉权、提升效率、源头预防’的路径不断深化,让司法为民的温度更加可感可触,让公平正义的实现变得更可及、更高效、更可持续。”未央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宝玲说。

(记者 陶玉琼 通讯员 郝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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