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以“力度”提“温度”!检护民生,甘肃张掖这样答卷!
时间:2024-12-06 16:26来源:张掖市委政法委责任编辑: 李鸽

民有所盼,我有所为。自最高检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甘肃省张掖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足职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民生热点,以“四个坚持”有序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共办理涉民生领域案件286件,提出检察建议253件,起诉33件,1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检行合力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4件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高质效案件。

凝心聚力推进“小专项”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召开以后,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精心谋划,靠前指导,将开展专项行动确定为今年公益诉讼检察亮点工作,与落实法律监督工作提升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高标准有序推进,严要求抓好落实。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检察长任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行动目标任务,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部门上下“一体化”办案优势,坚持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制度,常态化深入基层督导,召开座谈会议,掌握进展情况,有序有力推进。对于涉及民生领域重点问题,靶向施策、精准监督,由市级院指导、县区院主推,对外协作配合、对内一体履职。以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公益诉讼“小专项”为抓手,全面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用心守护耕地“生命线”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必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2023年5月,甘州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某镇村民赵某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602.13平方米修建养殖圈舍,对耕地资源造成破坏。依法向某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后经多次跟进调查监督,发现非法搭建的牛舍未被拆除,且再次加盖顶棚从事养殖,占用的基本农田并未恢复原状。2024年6月,甘州区检察院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及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决某镇政府继续履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法定职责,确保恢复基本农田原状,按时种植农作物,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擦亮地理标志“金名片”

临泽小枣因皮薄肉厚、酥脆味美而出名,2008年被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后被确定为“甘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临泽县检察院能动履职,多措并举,从产品生产销售质量检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区域公用品牌保护等方面,为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提供坚强法治后盾。通过对县域内已登记注册的4392户企业进行检索自查,发现某公司将注册地理标志“临泽小枣”作为企业名称注册使用,可能存在经营活动中误导消费者的情形。随后,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强地理标志和产品监管。市场监管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按照《企业名称字号管理规定》,实行名称登记改革,实现企业自主申报,实时进行名称查重并获取相关禁限用信息。成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工作站,加强商业秘密、商业标识、企业商业信誉保护,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目前,涉案企业已完成清算并注销登记,维护了市场公平秩序,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呵护水清河畅“母亲河”

黑河穿境而过、穿城而过,是高台人民的“母亲河”。高台县检察院聚焦黑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针对周边村民在黑河湿地保护区附近倾倒垃圾、堆放秸秆等污染环境问题,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各类生产、生活垃圾40余吨,设立垃圾处置点5处,设立警示标志牌10个,放置垃圾清运斗10个,在重点地段架设360度无死角摄像头,实现24小不间断巡查监控。对1件污染环境案件因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及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审前问题得到整改,公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与高台县黑河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签署《黑河湿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工作合力,筑牢黑河生态安全屏障。

助力“粮田”变“良田”

山丹县检察院紧盯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建设、轻管护”的“老大难”问题,积极推动建立完善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凝聚共治共管监督合力,切实打好高标准农田保护“组合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磋商+检察建议+回头看”等方式,督促各相关单位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采取平整土地、清理砂石、修缮水渠、管涵、排水沟、机耕道等措施,有效解决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不到位的“老大难”问题,确保高标准农田有效利用。通过办案督促签订高标准农田管护协议115份,建立信息化平台9个,平整土地116亩,清理砂石300方,修缮水渠和管沟125公里,消除了807.29公顷耕地被冲毁的安全隐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管落实、乡镇组织实施、村社参与监督”的四级监督管理体系,让“粮田”真正变“良田”。

打好白色污染“攻坚战”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用地膜成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但也成为白色污染的重要来源。针对民乐县域内部分乡镇存在随意丢弃、掩埋、焚烧农膜、污染耕地和生态环境问题,民乐县检察院深入开展农膜环境污染专项行动,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8份,督促对9000余亩耕地内的废弃农膜进行全面捡拾清理,回收废弃农膜70吨,有效规范农膜使用和回收。针对某镇政府怠于履行废旧农膜回收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判决生效后,由检察长带队,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对公益受损现场开展“回头看”,现场勘踏是否存在整改不彻底、事后反弹等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实处,切实做好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

搭建检民沟通“连心桥”

为进一步做实做优检察为民司法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肃南县检察院成立“检护民生”工作室,旨在搭建更加畅通、便捷的检民“连心桥”,成为服务保障民生需求、收集公益诉讼线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的法治服务综合体,不断充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工作室成立以来,持续强化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聚焦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件,向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9件,磋商5件,有效打通了检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解决了一批牧区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相关报道
分享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办

Copyright 2015 www.china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1 中国长安网 © 2017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