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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公正司法之基——海北藏族自治州两级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综述
时间:2025-09-18 11:01来源:青海法治报责任编辑: 安羽

立案,是启动司法程序的总开关。立案工作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今年1至8月,海北藏族自治州两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优化诉讼服务,推动全州两级人民法院立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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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立案登记制度成果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审查立案的法官和助理加强立案业务知识学习,杜绝“有案不立、有诉不理”。

规范“必要审查”流程。发现证据存在矛盾、当事人频繁起诉、重复起诉、恶意诉讼等情形时,启动实质审查程序,必要时由院庭长参与审查,确保准确把握“有案必立”与“依法审查”的平衡,保障当事人“进门无障碍”,减少司法资源浪费。

树立优质窗口服务理念。强化业务规范与作风监督,坚持文明用语、暖心司法,彰显司法温度。

提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品质。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方便当事人提交材料,提高网上立案率,提升群众体验与“立案满意度”。

今年上半年,全州两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8037件,同比增长21.1%。

提升“非诉挺前”解纷格局

宣传非诉解纷方式。广泛宣传非诉解纷及先行调解优势,提高公众认知度与接受度;精准识别调解案件。分析案件要素,将适宜调解案件优先导入先行调解程序,提高调解率和可执行性;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座谈了解调解员工作难点与需求,定期组织培训,提升调解技巧与专业能力。

全州两级人民法院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先行调解工作,共计调解案件3086件,调解成功1937件,调解成功率30.15%。全州两级人民法院受理鉴定评估案件97件,办结77件,办结率为79.38%。

引导诉前保全。加强对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释明与引导,明确告知相关内容,帮助锁定财产,降低诉讼风险,提升胜诉权益兑现率;立案环节《诉讼风险告知书》《财产保全提示书》全覆盖,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保全,防范执行不能风险。

推广“以保促调”机制。培训非诉解纷组织调解员时加强诉前保全知识讲解,普及相关常识,让调解员掌握保全技巧,提升调解成功率,减少诉讼增量。

整理选树典型案例。展示诉前保全对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促进作用,为法官和调解员提供操作指引。

今年上半年,全州两级人民法院诉前保全案件51件。诉前保全工作的加强,有助于以保促调、以保促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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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广“两状”应用

重视“两状”推广。充分认识推进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推进。

构建宣传模式。协同律师等做好“两状”指导运用工作,以当事人“需求”为导向,构建“线上+线下+场景化”宣传模式,提高普及运用率,实现“用好两状”。

推行调解员同步指导。在调解中,调解员根据纠纷类型发放对应两状模板并解释要点,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将调解协议内容直接转化为“要素式”起诉状或答辩状条款,减少后续诉讼、执行材料准备成本。

探索农牧区诉讼示范文本。在推广应用中,探索完善符合农牧区特点的诉讼示范文本,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传播现代法治文明。

“要素式”两状推广情况。全州两级人民法院通过多种方式对不会使用要素式起诉状或填写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专人指导帮助。依托要素式诉状智能生成机,引导当事人规范填写“两状”,固定无争议事实、明确争议焦点。截至目前,全州两级人民法院受理民事一审案件4487件,涉及11类案由民事一审案件收案2786件,全州两级人民法院规范填写要素式起诉状1662件,推广适用率为59.7%。

破解“立审执脱节”问题

做好立案风险预判。立案阶段严格审查当事人身份信息,发放诉讼和执行风险提示书等时列明风险,引导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减少“空判”现象。

强化先行调解质效。在先行调解中评估债务人情况,合理确定履行内容,对金钱给付案件引导诉前保全,推行“保全+调解”模式,提高自动履行率。

落实立审执工作要求。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做实执源治理,通过诉前保全与执行联动机制结合,形成“保全—调解—执行”无缝衔接,全力配合解决执行难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推动形成立审执整体合力。完整采集信息:在立案阶段严格审查当事人身份信息,规范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强化诉讼风险告知:立案阶段加强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送达文书时一并送达诉讼风险告知书;有效引导保全:对涉及金钱给付类案件,主动引导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执行风险提示:执行案件立案时告知执行不能风险,引导当事人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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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精准开展司法救助

甄别救助对象。针对经济困难当事人,立案部门必要时通过家访收集佐证材料,依法准予诉讼费缓交、减交或免交。

精准筛选救助案件。全面筛选核查需报请的救助案件,严格把握标准和条件,认真报送材料,加强入户调查,争取财政支持和社会捐助。

严格规范救助程序,确保救助精准、公正、及时。

截至目前依法审查报请司法救助案件8件,省高院决定救助1件2人,发放救助金共计16万元,正在报请司法救助案件24件。全州两级人民法院缓减免诉讼费36件26万余元。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有效缓解了申请人生活困境,传递了司法温度。

及时化解涉诉信访矛盾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聚焦平安海北建设,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落实排查化解要求,做实化解工作。

加强涉诉信访化解。落实“五化”“四到位”,执行“有信必复”和领导接访及包案化解制度,建立“领导包案+专班攻坚”机制,对“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一专班”。

重视信访答复反馈。信访答复后当事人仍有严重不满情绪的,办理人员需研判风险、及时报告,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必要时向党委政法委汇报统筹解决。

全州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涉诉信访案件55件,办结51件,4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为93%。其中,海北州中院受理涉诉信访案件45件,办结43件,2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为96%。

积极开展多元解纷工作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参与州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与实体化运行。派驻法官、法官助理常驻综治中心,提供“指导调解+司法确认+立案登记+速裁快审”的海北模式服务。

强化多元解纷释明。会同有关部门告知当事人非诉解纷渠道及先行调解优势特点,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宣传非诉解纷优势。利用多种媒体宣传特色亮点,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宣传典型案例,提高认可度。发挥阵地优势。发挥“法官工作室”等纠纷化解前沿阵地优势,探索“速裁团队+综治中心+N”基层治理海北新模式,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培训指导。通过多种形式提升调解员调解能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

全州两级人民法院进驻综治中心,指导调解案件672件,当场履行284件,引导网上立案151件,接受咨询771件。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综治中心开辟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实现调解案件当场予以司法确认,设立的速裁法庭已审理了全州第一司法确认案;海晏县人民法院在综治中心率先设立专门法庭并在全州法院敲响速裁审判第一槌,实现“调裁一体”模式;刚察县人民法院在综治中心设立诉讼服务、司法确认服务专窗,并设立速裁法庭开展速裁审判工作;祁连县人民法院派驻立案庭工作人员到综治中心值班值守,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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