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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体系——青海省委政法委统筹引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向新台阶
时间:2025-09-18 10:15来源:青海法治报责任编辑: 安羽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

近年来,在青海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全省把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远性、战略性任务来谋划推进,以法治为纲,以责任为网,构建起党委领导、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让法治之光如高原阳光般温暖照耀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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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顶层设计 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省委政法委深刻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其纳入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整体布局,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进行系统谋划、强力推进。

“预防是最好的保护。”这一理念已成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共识。2024年,省委平安青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委部署,制定印发《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矫治调研排查摸底工作方案》等6份文件,统筹协调各市(州)委平安办,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等8家单位,聚焦家校教育引导、违法犯罪干预治理及教育矫治、困境儿童关爱帮扶、专门学校矫治等关键环节,全面开展摸排调研,为精准施策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3月19日,一场重要的座谈会在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录春主持召开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座谈会,听取汇报并部署十项重点任务,包括开展“穿透式”调研、制作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片、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专家库等。十项重点任务既着眼当前,又谋划长远,体现了省委政法委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在省委政法委推动下,团省委、省妇女联合会、省民政厅牵头,联合多部门修订《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研究制定《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指导性文件,不断提升专项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8月1日,当第一缕阳光掠过昆仑山脊,新修订的《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9章57条,立足省情实际,配套衔接上位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为主线,系统规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内容,聚焦心理健康、课业负担、校园欺凌、网络沉迷等社会关切热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全面、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聚焦重点领域 破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难题

省委政法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取得显著成效。

2024年,省委平安办印发《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矫治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省委领导担任组长的协调小组,坚持保护与惩治并重,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多发态势。

这场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覆盖多个部门,聚焦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校园欺凌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家庭教育指导、网络空间综合治理等突出问题,着力破解源头管控、防线薄弱、网络治理、“九龙治水”四大难题。

全省各地坚持“关口前移”,针对未成年人教育监管缺失等问题,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令,推动落实监护职责,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完善家庭监护、家庭教育等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切实防范家庭暴力、性侵等伤害行为。累计检查校园周边出租屋、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6万余次,整改问题2450项,查处违规场所98家,发送公安提示函16份。

与此同时,以“护苗”“秋风”“清朗”“护校安园”等专项行动为抓手,集中整治网络空间和校园周边环境,持续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今年7月3日,省委平安办再次印发方案,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快侦快破一批性侵案件,从严惩处犯罪分子,对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责年龄的未成年人采取专门矫治教育,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强化重点场所管控,加大重点群体帮扶,普及安全自护教育,完善强制报告机制,健全性侵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目前,该项专项行动正在持续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健全长效机制 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

新学期伊始,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以“开学第一课”为契机,积极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系列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主动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为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纽扣”注入强劲动能。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省委政法委着眼长远,注重制度建设,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在省委政法委推动下,全省各地认真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全面实现“一校一法治副校长”,创新“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专家学者”模式,以团队化力量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质效。目前,全省共选聘法治副校长1203名,学校覆盖率达100%。

针对我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出的五大特点,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专门矫治,不断健全完善分级分类矫治教育体系,通过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相结合,畅通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通道。

省委平安办全面部署排查摸底、建档归类工作,省级层面建立由14个省直部门组成的专门教育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西宁市、海东市推进专门学校建设、队伍组建和学生摸底,同步制定《青海省专门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专门学校运行。西宁市、海东市两所专门学校已于2024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

全省各地各部门也在实践基础之上,从生活保障、成长环境、服务关爱、教育矫治、法治宣传等方面,结合以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矫治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制度体系:

——健全触法惩戒办理机制。完善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制度,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明确责任边界。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指导,发布4起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完善犯罪预警与打击机制,严厉打击未成年人团伙犯罪及利用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

——健全罪错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推进“去标签化”处理。制定《青海省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办案指引》,规范办案流程,实现未成年被害人特殊、优先和综合保护。

——健全帮扶救助机制。完善因案致困未成年人救助体系,制定《青海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与权益支持,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政策,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等群体的关怀力度。

在省委政法委的协调推动下,全省政法机关创新机制、密切协作,实现从刑事到民事、从办案到帮扶的全流程保护,推动青少年违法犯罪发案率逐步下降。

昆仑巍巍,见证法治力量;三江滔滔,滋润幼苗成长。在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保护网络更加严密,成长环境更加优化。从顶层设计到基层实践,从司法保护到社会共治,一条条举措如坚实的阶梯,托举孩子们走向光明的未来。这份守护,如山般坚定,如水般绵长,必将为青海的未来注入无限希望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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