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宁夏全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精神,总结一年来全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成效,研究部署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赖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0年全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以来,全区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党的领导监督机制更加完善。率先在全国出台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推动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落地见效。二是政法部门之间制约监督更加有力。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建立侦查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法律监督持续强化,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检察建议同比上升72.2%、110.6%。三是政法部门内部制约监督效果更加明显。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模式加快建立,全区法院98%以上的案件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裁判文书。检察机关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公安机关建立执法管理委员会,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5个,智能化办案区实现全覆盖。社区矫正机构实现区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四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更加深化。提请自治区党委出台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意见,联合印发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待遇保障规定,健全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安、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机制。诉源治理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创建一批“塞上枫桥”品牌,9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
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接续推进、纵深发展阶段,会议明确了下一步全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思路。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和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精神,以明确政治、办案、监管、层级“四项责任”,完善督责、考责、追责“三项机制”,健全职业管理、履职保护、科技保障“三项保障”为抓手,加快构建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先行区、建设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执法司法保障。
会议对深化全区政法领域改革作了哪些具体部署?政法君带来扼要介绍。
深刻认识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重大意义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是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要抓紧补齐执法司法责任短板弱项,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好法治服务和保障。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是助推高效能治理的重要举措。加快构建贯通侦查、检察、审判、执行各环节,覆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各领域的执法司法责任链,推动政法领域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是助推高品质生活的迫切需要。切实落实执法司法责任,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是助推高素质政法队伍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政法队伍办案责任体系,确保执法司法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在责任约束下行使,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全力抓好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重点工作
要遵循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完善科学明责、履职尽责、职业保障等制度机制,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加快构建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
——明确“四项责任”。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快构建涉及政治、办案、监管、指导各方面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强化政治责任。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严格落实政法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诉慎押”等制度机制。细化办案责任。突出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深化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刑事侦查责任制。规范罪犯减假暂程序和计分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法官和检察官助理从事辅助性工作的职责,明确书记员承担事务性工作的职责。完善监督管理与办案平衡工作机制。实化监管责任。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引导法院院庭长全面履行综合指导审判工作、督促统一裁判标准、全程监管审判质效等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推动检察院检察长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加强案件审核,落实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日常执法监督管理和案件审核审批责任。压实集体监管责任,健全审委会、检委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工作机制,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推进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严格落实政法机关内部案件管理和督察部门的动态监督、过程管控职责。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严格落实网侦、技侦等相关措施使用的审批监督责任。优化层级责任。完善法院层级指导责任,强化上级法院统一法律适用、监督公正司法职责。完善检察机关层级领导责任,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院的领导,健全上下级检察机关依法接续监督机制。完善新类型、争议性案件请示报告机制,必要时直接派员到基层指导办案。完善公安机关层级领导责任,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各个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执法标准、执法细则和实战指引,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随意性。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层级指导责任,积极完善社区矫正权力运行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效能,健全完善行政层级监督机制。
——完善“三项机制”。抓住责任落实这个关键,围绕“督责”“考责”“追责”三个环节,强化履责尽责,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政法干警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完善督责机制。运用挂牌督办、特派督导、重点督查等方式,督促解决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督促建立倾听群众呼声常态化机制,完善巡查回访、满意度测评等制度。落实政法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制度。探索将履行监管职责情况,以及办案质效总体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实施细则,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完善考责机制。坚持“发案少、秩序好、社会和谐、群众满意”的目标导向,逐步建立起以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基本内容,体现人民群众综合评价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制定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考评制度,建立健全业绩考核归口统一管理制度。健全案件评查制度,完善执法司法人员业绩档案制度,鼓励执法司法人员多办案、办好案。完善追责机制。充分发挥惩戒委员会职能作用,健全惩戒线索发现机制,理顺惩戒调查与纪检监察调查的关系,加强司法惩戒与纪检监察的程序衔接。严格区分办案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办案责任,细化应当问责的情形。健全执法司法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执法司法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健全“三项保障”。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责任与保障相匹配、问责与免责相结合,完善职业保障、履职保护、科技支撑等制度机制,不断增强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健全政法干警职业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深化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完善层级化管理政策。加快完善符合政法职业特点的人才招录机制,完善人民警察职业准入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司法警察招录机制。完善员额动态调整、跨地域遴选、递补和退出等机制。建立适应执法司法责任制要求的选任、培训、晋升、管理、考评、薪酬等各项制度,建立完善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探索建立执法司法人员联合培训机制。健全政法职业荣誉制度,完善因公伤亡干警特殊补助政策。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健全对记录违法过问案件情况人员的保护机制,完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抚慰金制度,捍卫执法权威。健全完善政法干警容错纠错制度,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正面、负面清单。探索建立执法司法人员权利保障委员会,健全受到侵害救济保障和不实举报及时澄清机制。加快制定法院、检察院惩戒程序规定,完善保障法官检察官陈述、辩解、复议和申诉权利的工作机制。健全科技保障机制。完善政法跨部门数据汇集共享机制,加快制定数据共享统一标准、负面清单和权限清单,推动实现宁夏政法云协同办案平台全区推广应用。提升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系统智能化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构建执法司法质量控制机制。将权责清单嵌入办案平台和日常工作考核系统,推动绩效考核数据自动抓取、动态更新、全程公开。
切实推动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落地落实
持续推进、久久为功,确保取得实效。
——对标对表抓落实。按照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尽快制定实施方案、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任务步骤、完成时限,系统推进贯彻落实。
——压实责任抓落实。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机关党组(党委)要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大问题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自治区司改专项小组要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力量,重点推动协调解决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
——完善考核抓落实。把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改进考核方式,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底集中考核相结合,既考核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又考核打基础、利长远的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强化督查抓落实。自治区司改专项小组办公室要履行好督查督办职责,以督查持续加压,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改有所获。
——统筹推进抓落实。把政法领域改革与各项政法重点工作统筹结合起来,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实施好“七大提升行动”,全力抓好维护政治安全、服务保障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基层治理“1+6”政策文件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各项工作,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先行区、建设美丽新宁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马惠莲姬红龙/文马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