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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玩耍中受伤引发纠纷 法官这样调解……
时间:2024-08-30 09:03来源:兵团长安网责任编辑:陈言

小刘、小施、小游、小别4人均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某团中学的学生,他们年龄相仿,偶尔会玩耍打闹。然而,这一次因没有把握好力度,在滑雪玩耍过程中,互相发生碰撞引发了严重后果,小刘牙齿受损,为此对簿公堂。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伊宁垦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最终以调解结案。

牙齿受损需修复

2023年12月,小刘等4人在学校扫雪,扫雪后耐不住小孩“玩”性,大家一起滑雪玩耍,未料到期间互相发生碰撞,致使小刘面部撞击在水泥台子上,造成牙齿受损。

事发后,班主任及时联系了4人的家长,小刘立刻被送往医院就诊。经医院诊断,小刘牙齿受损,面部裂伤,上唇擦伤,进行缝合整复术,断面处见牙髓暴露。医生告知,建议先通过根尖诱导成形术治疗,待成年后再进行牙冠修复。但小刘年龄尚小,不适合种植和修复,需等待成年以后再进行。

后小刘的父母又带着孩子分别前往其他医院诊断,得出的结果大致相同。

对簿公堂求解决

小刘的家长十分心疼,找上其他3名家长理论。3名家长诚恳道歉,也表示愿意赔偿小刘的各项损失,但在赔偿的数额上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在学校的组织下进行了几次调解,差距始终悬殊,只能诉诸法律程序解决。

伤人后赔偿医疗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到底是什么样的“分歧”使双方非要走到对簿公堂这一步?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立即找到孩子们的家长了解情况,原来,小刘受伤后的所花费的医疗、诊断等各项费用共计6000元,但小刘父母要求赔偿的费用高出了十倍不止,高出的部分主要是诊断书中的“牙冠修复”费用。所谓牙冠修复,简单来说,就是用一个保护套将牙齿整个包住,以起到防止劈裂等护齿作用。由于牙冠的材质不同,所需要的费用也有很大差别。

被告一直以来认错、赔偿的态度诚恳,但认为未成年人的牙齿随时都在生长,只有待成年后牙齿彻底停止生长,才能进行牙冠修复。小刘目前只有12岁,即便需要进行牙冠修复,也是六年以后的事情,现在就对一笔六年后才可能产生的费用要求赔偿,表示反对。

耐心调解化纠纷

承办法官决定再做一次调解。于是,法官布音吉尔格丽找到被告,深入沟通,引导其重新思考调解方案。

承办人员从保护孩子身心健康、避免后续诉讼、修复同学情谊等角度做他们父母的工作,并就可能的赔偿范围、赔偿数额向其进行释明。在经过反复思考之后,小别家人给付13000元,其余家长也同意接受调解并将方案告知法庭。

被告的态度转变之后,承办人员继续做原告的调解工作。原告在本案中提出的赔偿范围较为宽泛,要求的赔偿金额也较高。承办人员帮助其梳理了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回归理性。考虑到后续二次诉讼的时间和金钱成本等因素,接受调解对原告毫无疑问是更好的选择。

最终,在承办人员耐心的工作之下,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署调解笔录:小施、小游及家人分别赔偿小刘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13000元,团中学赔偿小刘11000元,共计赔偿50000元。这起因未成年人侵权行为引发的矛盾纠纷圆满化解。小刘、小施、小游、小别4人作为同校学生,终于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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