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司法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从加强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监管、开展重点领域规范治理、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举措,拟从2025年开始,通过三年时间努力,使公证、司法鉴定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公共法律服务执业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更加规范,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大幅提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的便捷、高效和公正。
《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司法厅(局)要立足质量提升,通过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大力推行全流程监管、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手段,建立全方位、全流程、分层级的监管模式,在事前、事中、事后形成全面协调、上下联动的动态监管体系,进一步织密筑牢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监管网络。
《行动方案》明确,针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隐患大的领域,开展规范治理,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2025年,在司法鉴定领域,聚焦法医毒物、法医物证等重点业务领域,开展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议工作,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在公证领域,重点聚焦个别公证机构业务受理办理难、办证速度慢、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拓展优化公证减证便民服务措施。
《行动方案》强调,各地司法厅(局)要注重长效长治,健全完善监管约谈、投诉处理、通报公示、协同监管等制度机制,构建起行政监管、行业协会自律、法律服务机构自治、社会力量监督的工作格局,形成共治共管的监管态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