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凌晨,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偶遇三名陌生男子正驾车从井下拖拽电缆,看着举止不像正常施工,于是立即拨打电话报警。直到后来接到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的电话,他才知道自己提供的这条线索为国家挽回了四五十万元的财产损失。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件回顾
被告人罗某、石某和邢某三人一起进京务工,因三人系老乡关系且脾气性格相投,后于2024年初合租于一处民房。因三人花销较大,打工所得很快变得捉襟见肘,于是便开始研究起了来钱快的“偏门”。三人都曾从事过井下铺设电缆的工作,对井下通信电缆的情况较为熟悉,知道大概哪些区域会有停止使用但尚未拆除的通信电缆,于是三人一拍即合打起了盗窃“废弃”电缆的主意。经过几天的查找,三人很快便找到了作案地点。
罗某有一辆工程车,车内还有液压钳、大剪刀、锥桶、镐头等工具。三人“分工明确”,石某主要负责下井切割捆绑,罗某负责驾车拖拽,邢某路边望风并在得手后盘线装车。
选好作案地点、准备好工具,罗某定好了4月8日晚“就是发”的吉日,但没成想石某却因家中有事临时离京,而邢某面对会坐牢的风险打起了退堂鼓,但最终巨额诱惑战胜了仅存的理智,邢某还是入伙了。就像此前设想的一样,“切割、拖拽、装车、跑路……”,即便是在灯火通明的路边,即使有车辆、行人经过,二人的犯罪行径丝毫没有被影响,也没有遇到他人上前盘问的情形。
第一天,二人盗窃的电缆就卖了68000元,得知此事后,石某也立即返京入伙。第二天,安全;第三天,顺利;第四天,更加熟练;第五天,习以为常;第六天,得意忘形;第七天,事情败露……
案发当晚,外卖员高某驾车途经案发地,在路口看到了三人“开工”的场景,因三人举止不同于常规施工,观察了一段时间后便在离开时拨打了110报警。高某离开后,罗某也觉得可能事情败露,随即通知石某、邢某装车走人,此后再也没敢继续作案。
经高某报案,警方很快便与被害单位取得联系,经被害单位核查,发现确有盗窃事实发生,海淀分局随即对本案立案侦查,三人身份及行踪也很快被警方锁定,随后三人相继落网。
经查,自2024年4月8日至15日间,被告人罗某、邢某、石某在案发路段通过下井切割、驾车拖拽的方式秘密窃取被害单位已停用的通信电缆三条,长度共计1140米,销赃获利达53万余元。经海淀区检察院有效引导侦查取证,涉案赃款已全部追回。
2024年9月,海淀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罗某等三人提起公诉。近日,海淀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罗某等三人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10年不等,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通讯员/毛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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