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热线12》栏目对天津市宝坻区检察院、法院办理的一起诈骗罪案例进行实地采访报道。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2年5月,天津宝坻的王先生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一名自称梁沫的女孩。梁沫声称自己1999年出生,大学毕业后在天津宝坻的一所学校担任教师。两人在网上聊得非常投缘,一个月后便在线下见了面。经过交流,双方都对彼此感到满意,第二天便确立了恋爱关系。随后,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几个月后,梁沫带着自己的“家人”到王先生家“相家”。王先生表示,他是以结婚为目的发展这段关系的。
在此期间,他应梁沫的要求,为她购买了金银首饰、高档美容产品、电子产品以及一些生活用品。然而,当王先生提出结婚时,梁沫却以年龄尚小等理由推脱。
王先生是本地人,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收入并不高。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他为女友花费了12万余元,其中部分费用甚至是通过网贷支付的。
经济压力让王先生不堪重负,最终他提出分手,并希望女友归还部分钱款。然而,梁沫不仅拒绝了他的要求,还将他拉黑。无奈之下王先生找到了相家时的梁沫的父母家,经询问才得知,其实并非梁沫真正的父母,因此发现被骗选择报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并找到了王先生所谓的女友梁沫。经查,梁沫并非她的真实姓名,她的真名为杨某,1981年出生,早已结婚并育有一女。杨某并非小学教师,而是在一家母婴店做销售。
警方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杨某辩称,自己虽已结婚,但与丈夫感情不和,正处于分居状态,并准备离婚,因此并未诈骗王先生。
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结合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微信转账记录以及杨某的结婚证等证据,以“零口供”批准逮捕了杨某。
事实上,为了营造家庭氛围,杨某邀请了朋友扮演她的“家人”到王先生家“相家”。王先生一直以为这些人是女友的亲属,直到分手后上门讨要钱款时,才发现这些人都是杨某的朋友假扮的。
警方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杨某在与王先生交往的近两年时间里,除了接收王先生的转账和红包外,还从两个固定账号收取了多笔钱款。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另外两名被害人,这两人均表示,自己是梁沫的男朋友,且已交往多年。
原来,杨某在与王先生交往的同时,还以同样的套路欺骗了另外两名男性。她虚构年龄、工作,隐瞒已婚事实,以谈恋爱为名骗取他们的信任,并以日常花销、购买首饰、送礼等为由,诈骗了共计24万余元。经调查,杨某将诈骗所得用于购买高档化妆品、美容美体等日常消费,甚至为家中添置了空调、电视等电器。此外,她还用部分钱款与一名00后在校大学生谈恋爱。
在事实证据面前,杨某悔恨不已,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2024年11月26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以杨某涉嫌诈骗罪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审理,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
2024年12月3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责令杨某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检察官提醒
在与他人谈恋爱的过程中,要保持理性思维,不要被恋爱冲昏头脑,不要轻信对方的甜言蜜语和各种说辞。其次,要多渠道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包括不限于查看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最后,当对方频繁索要钱款时,要提高警惕,要及时核实对方所说理由的真实性,一旦发觉被骗要及时保存相关的转账凭证以及票据、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