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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了14.9天 鄂尔多斯推行“分调裁审”机制改革
时间:2022-06-20 21:33来源:内蒙古长安网责任编辑:余晖杨

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院结合地区实际,在全市两级法院因地制宜提出并推行“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将诉源治理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探索形成“前端源头减量、中端提质增速、末端息诉息访”新路径,积极推动人民法院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转变、从“定分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全力打造诉源治理新“枫”景。

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经过近一年时间的探索,将2022年确定为“诉源治理年”,“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日臻成熟。

织密“一个网格”,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棋局”

鄂尔多斯市法院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全面贯通“共治纽带”,以“大联动”聚焦“微治理”,形成服务下沉零距离、前端解纷不停歇的诉源治理新机制,筑牢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鄂尔多斯市探索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鄂尔多斯法院实践,坚持以立体化精准化制度建设为统领,陆续出台《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出台《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聚焦“抓前端、治未病;抓中端、治微病;抓末端、治已病”的“三个端口”,全面筑牢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五道防线”,分领域、分条块全面细化为“十四项举措”,贯通诉源治理工作全流程及立审执工作全过程,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全方位覆盖、精准式落地。

司法“生根”基层,让网格化服务助力基层治理。让法官“走进”群众,才能使矛盾纠纷化解于邻里乡间。鄂尔多斯在全市法院建立下沉基层“四个一”工作法,实行“一嘎查村、社区、商圈一指导员”“一月一次纠纷排查”“一季度一次普法活动”“一季度一次调解员培训”的工作方式,指派法官和干警在嘎查村、社区、商圈担任法治指导员,提高本土调解员解纷实战能力,指导社区、嘎查村依法治理。同时,突出源头最关键,前移解纷关口,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将人民法院化解矛盾、定分止争职能嵌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与辖区基层自治组织共同构建多元化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大力培育本辖区“五老”调解员、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民间解纷力量,引导社区、嘎查村纠纷自治。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法官下基层服务零距离”活动,建立法官入企驻村工作机制,实现纠纷事先预警、提前“吹哨”。今年以来,全市法院514名法治指导员下沉处理矛盾纠纷594起,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739次。目前,全市9个基层法院共设立650个法官驻村、驻企工作室(站),辐射辖区1023个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及企业,派出456名法官及干警全部入村入企,定期下沉、主动出诊,让人民群众从“有事找法院”向“听听法官怎么说”转变。2022年1—5月共源头化解矛盾纠纷675起,切实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官来到“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非常称道。

搭建“一个平台”,打造多元解纷社会“共治圈”

鄂尔多斯两级法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探索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专业审理”一站式解纷新机制,让“小平台”凝聚“大合力”。

“1+N”多元解纷,打造“专业解纷平台”。鄂尔多斯中院与辖区地方综治中心、矛调中心精准对接,与中心内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等其他调解组织环环相扣,借助基层多元解纷力量优势,推动旗区综治中心、矛调中心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截至目前,全市各基层法院已派出8个速裁团队、32名法官及干警入驻地方矛调中心,将8个审判法庭同步搬到地方矛调中心,实现诉前调解与法院司法确认、速裁、审判等职能紧密衔接,建立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衔接顺畅的一体化运行机制,努力让群众解纷“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

“法院+”诉非联动,打造“协同解纷平台”。鄂尔多斯中院联合多元主体,持续加强与司法局、妇联、工商联、金融办等部门协作,引入商会、中小企业联合会、金融纠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特色调解组织,最大限度汇聚跨部门、跨领域的多方解纷资源。吸收多方力量,面向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等主要群体,公开选任特邀调解员建立驻院驻庭调解员队伍,吸纳特邀调解律师建立专业化的律师调解队伍。根据辖区内案件特点,按需建立物业纠纷、金融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工作室,集中对法院前置分流的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物业服务合同等28类民商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目前,全市法院已形成集106个调解组织、39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369名人民调解员、48名律师调解员、213名特邀调解员为一体的纠纷多元化解大平台。2021年以来,诉前调解案件28461件,调解成功15755件,调解成功率55.36%。

完善“N项机制”,形成分层过滤高效解纷“综合体”

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着眼内部挖潜提效,全面加强法院内部各环节、各审理阶段、不同审级之间的“案源治理”“执源治理”,推动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各个环节的分层递减,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夯实法院纠纷化解“第三、四、五道防线”,努力将进入诉讼的纠纷优质高效化解在诉内。

该市推行“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将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了14.9天。市中院成立2个速裁快审合议庭,基层法院共设立速裁庭、速裁团队19个,每庭(团队)年均办理案件553件。2022年1—5月,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58%,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二审发回重审率4.02%,同比下降20.03个百分点。同时,积极开展执行案件案源治理,探索建立法院生效裁判(调解)及时履行、自动履行机制,建立诉讼中当事人主动履行引导机制、判后调后自动履行和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司法风险及责任告知制度;对于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进行跟踪督查,对终本申请人定期约谈,对被执行人定期追踪;加强执行办案解疑工作,提前研判化解执行难案。伊金霍洛旗法院将执行风险告知书嵌入裁判书,成立执前督促团队,引入第三方公证处进行公证确认,力促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达拉特旗法院成立执行和解中心,建立“四有四快”执源治理工作法,深化多元联动和解。今年以来,该院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天数较去年同期缩短47天,执结率提高11个百分点。

鄂尔多斯市中院自主研发信访案件线上办案系统,在自治区高院和全区13个中院推广使用,实现了全区各盟市信访案件线上办理,促进了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化、精细化、智能化,为信访案件源头化解、重复访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责任信访、阳光信访、智慧信访”的工作模式,扎实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全面推行信访化解与再审审查有机结合,借助案件审查听证进一步做好释法明理,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全力以赴降存量、促规范、防风险、护稳定。

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形成协同共治一盘棋,积极探索诉源治理鄂尔多斯法院模式,各基层法院结合自身区位优势,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突出特色,诉源治理工作上呈现百花齐放之势。

东胜区法院打造了全区首家“多元解纷工作站”,为当事人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由当事人按需“点菜”,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院的充分肯定。康巴什区法院建立分层递进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2345”工作模式,积极开展行政诉讼案件诉前调处工作,促进行政争议诉前分流。达拉特旗法院创设“1421+N”诉讼服务机制,优化诉源治理模式,取得相关指标“六升六降”的优异成绩……此外,全市法院积极建设贴近群众的特色调解工作室,杭锦旗法院“锦和调解中心”、康巴什区法院“高乐其诉调对接工作室”“李桃花人大代表调解工作室”、伊金霍洛旗法院“陈洁工作室”等一批特色解纷品牌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

经过五个月的实践,全市法院通过“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7497件,纠纷成诉率明显下降。

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牢牢坚持“办案和治理并重”工作理念,坚持诉源治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推动“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落地落实、见行见效、有声有色。2022年1—5月,全市法院收案32092件,同比下降9.3%,结案率同比提高22.43个百分点,其中一审民商事、行政案件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7.76%,结案率同比提高30.76个百分点;全市9家基层法院有8家收案数降幅明显,其中4家降幅超过20%。(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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