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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守护好这片蔚蓝海域?辽宁大连政法机关给出答案
时间:2024-08-19 13:56来源:辽宁长安网责任编辑:张婷

3010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211公里海岸线、538个海岛……因海而生、因海兴市,海洋是辽宁大连经济永恒的主题,随着《大连海洋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实施进入收官之年,大连市放大海洋优势、做足“蓝色文章”,千帆竞发、向海图强,一幅逐梦深蓝的海洋经济发展画卷正在这里徐徐展开。

在大连海洋经济蓬勃发展过程中,面对丰富的“蓝色”资源,如何守护好这片蔚蓝海域,一直是大连市政法机关探索的重要课题之一。

近年来,大连市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海洋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大连市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调度政法各机关精准把握经济发展特点,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形成服务前移、专项整治、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强大合力,努力为大连市海洋经济发展、守护海洋生态环境贡献“政法力量”。

大连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民警登记渔船民信息

大连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民警登记渔船民信息

执司法之笔绘就“天更蓝水更清”

生态环境保护做得好,自然资源再生能力强,经济发展可持续,后劲儿才更足。

作为守护绿水青山不可或缺的力量,大连市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奋力书写天更蓝、水更清的法治护航答卷。

守护辽东湾之蓝

近年来,大连环境资源集中管辖地区法院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大连地处渤海之滨,有着最美的海岸线,也有丰富的海洋渔业资源,为切实保障辽东半岛海洋渔业资源,筑牢渔业资源重要生态屏障,大连环境资源集中管辖地区法院认真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探索替代性修复方式,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双赢理念,写深写实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

今年6月6日,第十个“全国放鱼日”当天,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以实际行动养护海洋生物资源,绘就鱼水相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大连中院还将集中管辖和巡回审判相结合,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惩治犯罪与普法教育结合起来,实现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实地调研、法治宣传等效果。通过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相关单位的协作合作、开展巡回审判、加强宣传引导,大连环境资源集中管辖地区法院切实以司法之力守护了辽东湾之蓝。

打造“海洋检察”品牌

每年春暖花开时,世界濒危物种黑脸琵鹭都会如约回到它们在中国境内唯一的繁殖地——庄河市,在这片繁殖地开始长达8个月的“生儿育女”的生活。近年来,庄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黑脸琵鹭的“育婴场所”和“公共食堂”环境的巡护,守护濒危鸟类栖息的家园。

黑脸琵鹭、斑海豹,大连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相关部门联动保护生物多样性,打造了一批野生动物保护品牌。

2023年,大连市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定位,全面开展涉海专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着力打造“海洋检察”品牌,以“检察蓝”服务保障“海洋蓝”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按照大连市委、市政府关于非法违规占用海域、滩涂、岸线问题清理整顿工作部署要求,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和办案组,通过定期召开推进会、实行周报告制度等方式,不断加快专项行动步伐,提升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质效。

大连市检察院主动与相关行政部门对接深入摸排线索,并通过建立涉海非诉执行“裁执分离”法律监督模型,运用“检察+网格”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在加强海洋垃圾污染多元共治方面,大连市检察系统以公开听证、磋商、圆桌会议等诉前程序,推动海洋垃圾污染治理。据统计,2023年至今,大连市检察机关共摸排非法捕捞、非法用海、海洋环境陆源污染等案件线索41件,立案38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8件,督促收回海域使用金8025万余元,助力清理海洋、岸线垃圾180余吨。

“向海亮剑”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2023年9月1日起,大连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向海亮剑”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选准重点海域、重点案件线索“切口”,坚持逐块整治、逐步拓展、逐案侦办,全力维护大连市海域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护航海洋强市建设。

情况摸个透才能无遗漏。大连公安全量海域摸排,逐人逐户清查,追根溯源、起底倒查,逐一评估涉海举报线索台账,对举报的涉海犯罪线索、涉海行业场所和涉海从业人员信息进行全方位筛查,成功侦破非法占用滩涂扩建海参圈系列案件,成功打掉霸海欺民涉恶团伙,破获虚构网箱养殖事实诈骗案件。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背后离不开执法办案的精准规范。大连市公安局协调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涉海养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指引》,对13类涉海养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和法律适用提供执法指引,为精准打击、规范办案提供坚强支撑;与大连海事局等部门达成《联勤联控执法工作协议》,对全市出海船舶“过筛子”,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船只,成功打掉一批涉海恶势力犯罪团伙。

大连市公安局还联动海警、渔政等部门,严打走私、偷渡、非法越界等涉海违法犯罪;深入排查整治黑码头、停泊点,大力整治“三无”船只;加强岸线巡逻,落实“一港一专班、一岸线一巡逻队”,全力护航大连市沿海旅游业和渔业健康发展。

海上架起“枫桥”

“咱们这个调解中心真是太高效了!”两家发生纠纷的企业负责人经调解员调解后,最终握手言和。近年来,大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小事不上岸、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聚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从陆地延伸至海上,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上下足功夫。

为降低海事纠纷诉讼率,从源头上减少海事纠纷诉讼增量,大连市司法行政机关与大连法院各人民法庭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安排专职调解员常驻法庭,现场调处化解船员工资纠纷等海事矛盾纠纷。

为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主力军”作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将涉海案件的诉源治理与多元调解机制紧密结合,形成以基层乡政府为主导,统筹司法所、海事法院、公安沿海派出所等部门,充分利用基层人民调解员、村居民评理说事员等力量,形成化解合力,提升调解效能,共同做好诉源治理工作。

斑海豹放生

各部门合力放生斑海豹

政法机关形成合力救助“海上大熊猫”

斑海豹幼崽养在鹅场里

时间回到2019年春节前后,渤海辽东湾近百只斑海豹幼崽被盗。斑海豹被誉为“海上大熊猫”,这一种群在国内总数不到2000只,是唯一能在中国海域繁殖的鳍足类生物,却面临空前危机。

翟某某等盗猎分子驾船到营口和盘锦间的冰区海域(该区域已超出斑海豹保护区范围)猎捕斑海豹幼崽,作案返回后,从长兴岛偏僻的小码头上岸,将捕获的斑海豹放置在附近的养鹅场等地暂养,伺机外运。在瓦房店市某村的一处养鹅场内,近百只斑海豹幼崽密密麻麻地挤在一处养殖大棚里。直到公安机关接警抵达现场,已有29只幼崽悄无声息地死去。

“这些斑海豹幼崽以每头2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山东、河南、浙江等地的水族馆,用于营利性展览或出售给个人用于二次转卖。”经查,2016年至2019年间,翟某某等人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斑海豹206只,使斑海豹种群遭受重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面临严重威胁。

2021年,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翟某某等人提起公诉,最终,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翟某某等人被绳之以法后,在大连本地查获的71只斑海豹被送至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救助,存活下来的61只斑海豹幼崽经评估符合放归条件,分两批放归到辽东湾中。

为了接回跨省寄养的它们

那些已经运往外地涉案斑海豹该如何救助、保护海洋野生动物“后半篇”文章如何跟进成为关键。

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涉案斑海豹溯源治理公益诉讼线索移交大连市检察院办理。大连市检察院受理线索后,经调查查明,刑事案件异地扣押的46只活体斑海豹被寄养在全国10个省14个城市,未被及时移交监管部门救护,有导致新发死亡或丧失放归条件的风险。随即,大连市检察院以督促相关部门移交救助斑海豹事由立案办理。按照省人民检察院督办、市检察院主办、基层检察院协办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大连市检察院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工作,积极凝聚公安、法院、行政机关、斑海豹保护专家等各方力量,研究推动涉案斑海豹的移交救助。

因涉案活体斑海豹处于跨省分散寄养状态,大连市检察院层报请示最高检协调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收函后积极指导地方渔业部门做好涉案斑海豹交接和收容救护工作。

案件办理中,大连市检察院还协调成立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处置小组联动办案,远赴山东等地现场与相关行政机关对接,推动移交救护工作顺利开展。

2023年6月,经大连市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跨区域协调,在各地区多部门协同推进下,涉案活体斑海豹的移交工作圆满完成。

此外,就涉案斑海豹及其他野生动物行刑衔接、移交救助、后续跟踪等问题,大连市检察院创新建立“诉救协同”机制,与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机关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司法活动中活体野生动物诉救协同联动意见》;大连市检察院还加强与营口、锦州、盘锦、葫芦岛等涉案野生动物生存繁衍地区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保护合力,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辽东湾野生动物保护检察公益协作机制的意见》等。

2023年12月,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在大连市共同开展斑海豹放流活动,将23只救助康复的斑海豹放归大海。

从救助到守护

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法官告诉记者,斑海豹案件宣判后,法院在群众中间循环播放《环境司法护佑绿水青山》第二集《和谐共生》纪录片。

大连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团队结合斑海豹保护工作实际,建立了“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基地”和“长兴岛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站”,这也是大连中院在大连地区建立的第四个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站。

近年来,大连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大力培树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已建立5个“大连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5个“大连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站”,实现大连地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基地全覆盖和大连地区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申报项目司法保护基地全覆盖,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功能作用,不断扩大环境资源审判覆盖面和影响力。

此外,大连中院还在大连自然博物馆专门设立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展厅”,依托博物馆、研究院等平台,推动实现科普和普法相结合,社会教育、文化宣传和司法实践相结合。

从救助到守护,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踏实走。

沙河口区增殖放苗2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增殖放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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