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2月入驻榆树市综治中心以来,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躬身实践,淬炼出“法官常驻、双向分流、示范诉讼”的多元解纷新模式,成功将海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萌芽、消弭在基层一线。这一系列创新实践的“组合拳”,不仅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成果,更彰显了法院着力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责任担当。
资深法官驻点深耕
化身调解“稳定器”
“入驻绝非简单的‘物理聚合’,而是专业力量与基层治理的‘化学反应’。”榆树市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杨玲玲说。
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官的专业优势,榆树市人民法院精准施策,返聘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担任专职调解员。这些深耕司法一线数十年的老法官带着调解智慧与群众口碑,成为综治中心最受信赖的“法律智囊”和“调解尖兵”。

不久前,一起涉及85名业主的电动车棚火灾赔偿纠纷,曾让多方僵持不下。面对情绪激动的业主及各执一词的侵权方、物业公司,常驻法官迅速联动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专职调解员,组建调解专班,耐心疏导各方情绪,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条文,细致核查损失,厘清责任边界,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85起潜在诉讼实现一次性“清零”。
“双向分流”精准导流
织密解纷“防护网”
面对基层矛盾纠纷类型多样、诉求各异的现实挑战,榆树市人民法院用创新的“双向分流”机制给出了高效解答。“双向分流”机制通过科学评估与智能引导,将不同性质、不同层级的纠纷导入最适宜的调解程序或诉讼渠道,确保提升解纷效能。

针对涉民生群体性纠纷,立案庭适时将其引入综治中心,借助行政、司法、人民调解等多元力量实现诉前化解;对于综治中心排查或接收的疑难纠纷,若调解无果且适宜诉讼,则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导入司法程序,确保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在办理一起因社保信息导入错误致使职工权益受损案件时,“双向分流”机制尽显优势。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通过综治中心平台与社保部门建立起即时沟通渠道,反复核查原始数据、厘清责任主体,最终推动社保部门更正信息、补足待遇,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示范诉讼“以点带面”
校准类案“标尺线”
在司法实践中,批量性、同质化纠纷日益增多,“一案一立、重复审理”的传统模式易导致司法资源内耗。榆树市人民法院创新采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法,通过精心审理典型个案,确立裁判导向,进而推动同类纠纷成批高效化解,实现了从“个案审理”到“类型化解决”的效能跃升。该工作法获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该工作法的核心在于“择案示范、以判促调”。针对当事人众多、法律关系相同,特别是多名原告、同一被告的系列案件,法院引导当事人采用示范性诉讼模式,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选取最典型的几起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形成清晰的裁判规则或调解范式。这一“示范样本”随即成为化解同类纠纷的“参照标尺”,取得“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果。

某游泳馆135名消费者预付卡退费纠纷的化解,便是鲜活例证。榆树市人民法院未对该群体纠纷逐一立案,而是引导当事人采用代表人诉讼的方式合并审理,既保障了诉讼时效,又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通过对典型案件的精准裁判,明确了消费者的办卡模式、退费金额及商家的退费责任、计算标准和履行期限,最终推动庭审中所有消费者与商家达成一致意见,极大地提升了纠纷化解效率。
“一驻多调,化解‘千千结’”。榆树市人民法院以综治中心为枢纽,有机融合司法裁判的刚性与多元调解的柔性,织就了一张覆盖面广、响应快、化解准的基层解纷网络,不仅提升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效能,也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了司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