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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办案点开在景区里,法官就地解“游”愁
时间:2024-10-10 14:31来源:龙江政法网责任编辑:王易之

初秋时节的上官地村,是一副美不胜收的画卷。在这充满诗意和魅力的黑土地上,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设立了上官地村旅游巡回办案点,法官致力于指导调解员。

在一起起环境保护,旅游纠纷调解中,以法为据弥和分歧、抚慰人心。

“你好,靳法官,我是上官地村“金”解纷枫桥工作e站调解员小杨,我现在处理的一起旅游纠纷矛盾争议较大,请您到‘金’解纷枫桥工作e站”现场进行调解。”调解员杨某在电话那头焦急地说道。

“好的,别急小杨,我马上过去。”东京城巡回办案点靳来香法官接到电话立刻赶去上官地村“金”解纷枫桥工作e站对该起旅游纠纷做诉前调解工作。

“我和我老伴今年退休,为图一个好心情想进公园参观,却不想受了伤,不仅治疗需要费用,后续还要按摩缓解不适,你们不给我一个说法,我们决不罢休。”王某气愤地说道。

“大哥,这个公园目前尚未对外开放,您扒开小门踩踏半米高的台阶私自闯入,这才不小心受伤的。我们景区没有责任,就算赔偿也不能让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景区负责人委屈地说道。

“我遭多少罪,一宿一宿睡不好,你们居然不赔偿。不赔偿是吧,不赔偿我就不走了,我想死的心都有……”王某情绪逐渐失控。

眼见矛盾不断激化,靳来香法官马上安抚申请人。“我完全理解您的心情,咱出来就是为了散心,不是来打架的。这样的事故完全是意外,既然发生了,咱就平心静气地好好谈谈。”

申请人王某冷静思考后表示:“我不是为了讹钱,我实际支付检查费、交通费等近千元,后续休养有医嘱,休养期间需要按摩缓解并需要护理人员照顾,这些费用虽未发生但实际存在。”

靳来香法官认真核对检查费、交通费票据,随即对景区负责人说道:“咱们转换一下角色,如果您是游客也能理解他们的心情。治疗费用实际存在,要是到法院起诉再开庭,还需要增加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

在靳来香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情绪渐渐平静下来。景区负责人率先开口:“我也能理解游客心情。虽然该景区未对外开放,但毕竟是在景区受伤,我同意按照票据给付王某相关的检查费、交通费、治疗费等,后续的按摩费用我也适当给一部分。”

王某随即表示:“我也不想因为这个事情再耗费精力。”

看到双方表现出调解意愿,靳来香法官给出了一个合理的调解建议。最终,景区负责人同意当天给付王某赔偿款3000元,王某也表示自愿放弃其他请求,该起涉旅游纠纷当天圆满解决。

旅游要发展,司法服务也要跟上,不能让游客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2024年,宁安市人民法院加大旅游纠纷多元化解,立足辖区丰富的生态资源和旅游资源,成立1个环资旅游巡回办案点和2个旅游巡回办案点,同时启动“一景区一法官”工作,创新“法院-法庭-巡回办案点”无缝对接的工作模式,构建“法院+道交”“法院+旅游”等行业调解模式;针对景区较为分散、游客驻留时间较短等实际情况,在景区内张贴“龙法和”云法庭解纷系统二维码,景区游客扫码即可实现向景区法官或调解员在线提出诉求,及时处理、调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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