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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高效便民新“枫”景!黑龙江大庆市司法局以调解之力深度赋能交通事故纠纷化解
时间:2025-07-01 14:15来源:龙江政法网责任编辑: 李鸽

“经各方协商调解,自愿达成协议: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伤者各项费用共计105,000元……”近日,在黑龙江省大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便民服务中心的调解室内,市民王先生仅用半天时间便完成了从事故责任认定到赔偿调解的全流程。在人民调解员的专业调解下,这起交通事故纠纷顺利达成和解。这是大庆市司法局深化人民调解参与交通事故纠纷化解的生动实践,更是“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工作理念的有力印证。


从“派驻式”到“一体化”:构建交通事故调解“全链条”服务矩阵


作为全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标杆,大庆市司法局近年来始终在机制创新、效能提升、服务优化上寻求突破。从2012年成立“大庆市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交警支队六个事故处理大队设立调解工作室,到2018年形成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的纠纷化解格局,再至2025年,大庆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整合调解组织、保险企业、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资源,创新升级打造了集事故处理、责任认定、复议复核、调解协商、委托鉴定、保险理赔、司法确认等功能于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便民服务中心。通过提供“一体化”服务、健全“三调联动”机制、推行“数据跑路”模式,中心实现了交通事故处理从“多头跑”向“一窗办”的跨越。新模式运行以来,调解成功率达96%,平均理赔周期缩短至7个工作日,群众满意度持续高达98.2%,已成功调解案件53起,调解金额达982.46万元。

由“实践”到“实效”:创新驱动矛盾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在大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便民服务中心的巡回法庭内,萨尔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兰青正在宣读司法确认裁定书。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一周内便走完了从人民调解到司法确认的全过程,成为了大庆市升级“调解+确认”一体化服务的鲜活案例。

在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调解条例》的背景下,市司法局聚焦调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大力实施人才战略,持续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将其作为提升交通事故纠纷化解质效的关键环节,着力破解群众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反映强烈的“处理难”“赔偿难”问题。

建强调解力量,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实施方案》,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择优选聘原则,将344名公安辅警聘为兼职人民调解员。此举有效发挥了警务辅助人员贴近基层、熟悉民情、行动迅速的独特优势。创新实施辅警持证参与调解工作,使调解员得以运用专业知识及技巧组织非对抗性协商,及时介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引进专业人才,依托市人民调解中心兼职调解员专家库,引入律师参与调解,兼具法律专业性、沟通灵活性与人文温度。通过“证据锚定事实、法律框定边界、技巧化解对抗”,既能高效化解纠纷,又能推动人民调解从“老娘舅式调解”向“专业化调解”转型。

深化诉调对接,将调解深度嵌入司法流程。在两级法院及派出法庭设立37个派驻调解室,11个调解中心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现无缝对接,保障了调解与诉讼的高效衔接。同时,优化司法确认等案件的立案流程,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当事人后续理赔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或进入诉讼程序,有效解决了调解后理赔流程繁琐的问题,提升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这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满足了百姓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的需求。

人民调解是“无声的裁判”,更是连接群众的“连心桥”。下一步,大庆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调解基础性作用,不断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领域建设,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促进各类调解协调联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质效,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之路更高效、更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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