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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新花样!外卖骑手竟成毒品交易“二传手”?
时间:2022-06-28 17:04来源:上海法治报责任编辑:高梦圆

毒品问题

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三大公害”之一,

禁毒工作依旧面临着严峻挑战。

在第35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和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分别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

通报打击毒品犯罪相关工作情况。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会上,静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张忠平介绍了近五年寄递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工作机制和相关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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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近五年,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毒品犯罪案件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犯罪数量总体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在毒品案件中的比例也从2017年的6.0%增长至2021年的36.4%。

据介绍,近五年该院办理的寄递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四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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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寄递冰毒仍占多数,但近两年寄递的毒品明显呈现由传统第一代、第二代毒品向第三代新精神活性物质“蓝精灵”“犀牛液”“上头电子烟”等转变的趋势。2021年办理的4件涉寄递毒品案均为贩卖合成大麻素案件,涉案总量达554.8克。

跨省、跨境贩运毒品问题凸显。跨省寄递毒品案件占比达50%,跨境案件占比18%;市内寄递毒品案件中,利用同城“闪送”“跑腿”寄递毒品的案件高达83.3%,智能快递柜、“闪送”等物流新业态仍存监管盲区。

同时,涉寄递毒品案件的被告人趋年轻化。此类案件全部被告人均为60岁以下,其中30岁以下占49.1%,比同期毒品犯罪案件中30岁以下被告人占比高出29.7个百分点。年轻人利用“网络+寄递”的毒品犯罪模式,隐蔽又快捷,给侦查增加难度。

近五成案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刑罚。涉寄递毒品案件中,一审裁判获刑36件53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十年的10件15人,人数占比28.3%;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5件8人,人数占比15.1%。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以来,长宁区检察院共办理涉毒刑事犯罪案件36件46人,批准逮捕7人,提起公诉12人,案件数量比同期下降约22%。新型毒品犯罪占比达七成以上,主要是利用快递、闪送等寄递方式进行毒品犯罪,其中快递从业人员人数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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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呈现出新特点:

一、毒品种类不断翻新。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对管制毒品进行人工合成或化学结构修饰,制造出新精神活性物质,替代传统毒品进行贩卖和传播,如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此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滥用也会成为“毒品”,如宣称有神奇功效的“聪明药”、国外流行的含有芬特明的网红“减肥药”等。长期服用或者滥用会使人形成瘾癖,引发严重后果。为了加强管制新型毒品,去年7月,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正式被国家纳入管制范围。

二、毒品“披上”新伪装。常见的电子烟因使用方便,成为了吸食合成大麻素最主要的载体。吸毒贩毒群体将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渗入电子烟烟油中,包装成“上头电子烟”进行买卖。由于从外观上看几乎无法分辨,不法分子甚至宣称吸食“上头电子烟”属于“合法上头”,诱导、诱骗毒品防范意识不强的年轻人吸食,给新型毒品“披上”合法的外衣。

三、外卖骑手等成为毒品交易“二传手”。以往的毒品犯罪中,毒品再犯、以贩养吸人群占绝大多数。但疫情带来的现实阻隔使骑手代购、闪送或匿名包裹寄递成为新的毒品交易方式,不少小哥禁不住利益诱惑,充当起毒品流通的“二传手”。今年,该院就受理了多起外卖员贩卖毒品的案件。这些外卖员贩卖的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大麻、冰毒、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而是受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思诺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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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受国际毒品问题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交叉影响,禁毒工作面临着新形势与新挑战。长宁区检察院及时准确把握当前毒品犯罪新特点,强化新型毒品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传导涉毒洗钱犯罪线索排查新理念,加大捕后跟进力度,强化涉毒洗钱犯罪立案监督,帮助相关侦查工作尽早、全面开展。同时,通过公检法联席会议、法律适用研讨,进一步强化统一对当前毒品案件证据标准、法律适用、裁判量刑的认识,保障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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