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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国家级媒体赔礼道歉!山东这个检察院让违法犯罪者痛到不敢再犯!
时间:2023-03-17 09:31来源:山东长安网责任编辑:郭雅静

日前,由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人陶某某等3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陶某某、魏某某、刘某某等三人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5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追索18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惩罚性赔偿金,责令在全国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经查,自2019年以来,被告人陶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其销售的多种保健品中均含有禁止添加成分“西地那非”的情况下,仍向魏某某、刘某某等多人销售,上述二人在明知所购保健品中含有“西地那非”的情况下,先后在所经营的保健品店、市场大集等多场所予以销售。陶某某等人明知所销售的保健食品掺有对人体有毒、有害的违禁成分,仍然予以销售牟利,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同时侵犯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市中区检察院对三人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这是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近2年来办理的第6件针对食品药品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部综合运用了判处刑罚+罚金+惩罚性赔偿+赔礼道歉等方式,增加违法成本,让违法犯罪者痛到不敢再犯,维护了消费者权益,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下一步,山东将继续秉承“四大检察”一体融合发展理念,持续发挥检察职能,将刑事指控与公益诉讼保护相结合,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能动精准监督,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知识多一点

西地那非是一种强效、高选择性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容易造成心绞痛、心动过速、心悸、低血压、心肌缺血甚至心脏骤停、心肌梗死等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通知》中,西地那非被列为非法添加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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