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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青年律师+司法所”双向赋能 助推“1+1>2”互促共进
时间:2024-12-25 15:29来源:河南司法行政在线责任编辑: 陈言

“我对交警判责没有意见,但是我就想弄清楚赔钱赔的是什么项目?是否应该给我修车清单和发票?我的要求合法吗?”这是2024年9月涧西区的刘师傅到天津路司法所就一张交通事故认定书向司法所求助时所提出的疑问,在司法所实践锻炼的青年律师仔细查看了刘师傅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了解到刘师傅的困惑之后,为其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经过律师的专业解答,刘师傅的疑问消除了,最终事件得以圆满解决。

在宜阳县白杨司法所实践锻炼的青年律师王燚走进白杨镇中学开展了一场校园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案例讲解、现场互动的方式,从预防校园欺凌的各个方面进行宣讲。此外,王燚还在现场带领同学们一起朗诵精心总结的“反诈防骗口诀”,通过通俗易懂、简短精练、朗朗上口的语句,为同学们提供了法律“防护盾”。

2023年以来,河南省洛阳市司法局创新开展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探索形成“党建引领、双向赋能、双重保障、七项参与”的“1227”工作法,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186个司法所青年律师实践锻炼全覆盖,推动青年律师培养和基层法治建设互促共进迈上新台阶。

青年律师(右二)参与调解群众矛盾纠纷

党建引领,加压奋进,

在部署推动上动真格

高站位部署。河南省司法厅积极探索新时代青年律师政治引领和扶持保障新路径,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实施保障等内容。洛阳市司法局迅速落实省厅安排部署,在调查研究、科学研判本地实际基础上,提出在试点范围外拓展建立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模式,将新入职律师放宽到青年律师,从5个试点所覆盖到全市司法所。

大范围动员。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实践锻炼工作全过程,抓实“一把手”工作责任,形成市司法局统一领导、市律师协会全面落实、各县区司法局组织实施的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大力协调发动,市律师协会和所有县区司法局同步启动相应工作机制,自上而下全方位动员。

全要素推进。为确保青年律师“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从厘清任务、工作融入,配强队伍、基础保障,跟踪指导、督促检查等方面做好推动工作,努力克服豫西山区交通不便、律师资源分布不均以及经费保障等困难,第一时间将207名参与实践锻炼的青年律师全部配备到位。

探索创新,双向赋能,

在积累新鲜经验上树品牌

严格日常管理。秉持“双方自愿”原则,结合各司法所实际,灵活履行“七项参与”职责。市司法局统一制作工作日志,建立起个人工作台账。制作特色化青年律师工作手册,帮助青年律师对司法所工作运转模式熟知于心,做到“入所必记录、履职有成效、实践获成长”。

创新指导机制。为提升青年律师在司法所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市司法局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成立专门工作团队,支持律所与司法所结对共建,创新“双带一”和“AB岗”等模式,全过程多措施保障青年律师在司法所实践锻炼,推动锻炼方式更灵活、服务内容更全面、合作效果更显著。

突出技能培训。市律师协会组织所有参与实践锻炼的青年律师参加集中培训,在政治素养、基层业务、成长指引、实战技巧等方面开展交流分享。各县区定期召开实践锻炼律师工作交流会和培训会,邀请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等业务骨干为青年律师授课,探讨疑难问题、传授经验做法,着重加强青年律师在人民调解、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学习。

强化保障,正向引领,

在提升工作质效上出实招

完善制度供给。坚持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形成吸引聚集各类人才在基层干事创业的良好政策导向和制度环境,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洛阳市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试行)》《洛阳市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

做实双重保障。洛阳市司法局将5个省试点司法所的经费纳入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范围。其他司法所律师经费由各县区、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共同协调解决。司法局将法律援助等案件向青年律师倾斜,律师事务所为青年律师提供业务支持、案源保障,确保收入不减少、待遇有保障、发展有信心。

强化正向激励。各县区司法局抢抓机遇,大胆探索,纷纷出台激励保障措施。栾川等县区颁发司法所长助理聘书,西工等县区建立接待日公示制度和担任乡镇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切实增强青年律师实践锻炼的荣誉感、使命感。市律师协会将参加实践锻炼律师的考核评价情况作为表彰奖励重要依据,同时,在全市司法行政融媒体矩阵开辟“青年律师到基层锻炼”专栏,刊发青年律师“话初心、谈体会、讲担当”系列文章,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梳理特色亮点,树立良好形象,凝聚工作合力。

实干担当,优势互补,

在推动互促共进上见成效

紧贴基层做实功。基层是青年人才加钢淬火的沃土。青年律师依托在基层司法所实践锻炼的契机,紧扣司法所工作职责,积极参与调处矛盾纠纷,推动辖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开展辖区内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协作开展法律援助,推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参与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在建功基层法治建设中加速自我成长。

发挥专长解难题。青年律师注重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律走向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影响群众。洛龙区某兄弟二人在赡养老人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希望通过司法所帮助缓和关系、解决赡养纠纷。正在安乐司法所实践锻炼的青年律师高乙杉,闻讯后主动参与现场纠纷调解。高乙杉律师认真向兄弟二人普及赡养相关的法律法规,释法析理,阐明利弊,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兄弟二人最后达成赡养协议,不仅以友好的方式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矛盾问题,也为基层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赡养老人的普法课。

双向互促结硕果。全市实践锻炼律师深度融入司法所各项工作,一年多来先后参与调解矛盾纠纷837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807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800余人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1466条,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51件,既缓解了基层法治力量薄弱、法律专业人才紧张的困境,也拓宽了青年律师的成长培养通道,增强了青年律师的政治性、专业性、实战性,真正做到为群众发声、为政府解忧、为社会服务,取得了“1+1>2”的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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