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广西首部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地方性法规——《玉林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施行,对重大事项决策、小微权力清单、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进行明确规定。
近年来,广西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各类法规规章,全面加强法规制度供给。
为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2021年3月,广西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022年3月,广西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此外,广西着眼城市农村一体化统筹,在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时,细化针对农村地区和农村居民的规定,保证城乡一体化推进。
2023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统一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进一步规范各类涉农行政执法行为。自治区司法厅以涉农领域为重点,突出抓好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依托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开展涉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督促执法部门抓好整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办案水平。
坚持司法为民便民
“贝侬(兄弟)停一停、听一听、看一看,学习法律不受骗……”柳州市鱼峰区法院雒容法庭将法律知识与民俗文化相结合,推出壮话、瑶话、桂柳话、普通话等民俗普法模式,以法庭之力助推基层之治。
2023年7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推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沟通联动六个方面20项举措,为农业强区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一年多来,广西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农村的优势,把服务保障“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持续优化“家门口式”诉讼服务体系,打造一批服务六堡茶、沃柑、螺蛳粉等乡村振兴支柱产业的特色法庭,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广西检察机关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乡镇、村(社区)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法律服务和支持。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深挖涉农案件线索,守护农村绿水青山。
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今年8月,自治区司法厅在梧州市苍梧县举办第五期法治乡村建设专题培训班,来自梧州市、贵港市、贺州市的65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集体充电,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目前,广西1.6万个村(社区)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培育“法律明白人”14.4万余名,平均每个村(社区)超过8名。“法律明白人”活跃在乡村治理一线,积极参与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为法治乡村建设注入强劲动力。同时,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突出“抓两头、带中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建设,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此外,广西整合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西法律服务网、“广西法网·桂法通”App等平台,依托全区1.8万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着力打造“城区半小时、乡村1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近4年来,自治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年均排查矛盾纠纷2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