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陈某在妻子的搀扶下,来到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经执行法官监督,被执行人陈某明将首期赔偿款7万元直接转入陈某的账户。收到第一笔案款后,夫妻二人热泪盈眶,连连向法官致谢。

海口琼山法院强力执行解民忧
2023年8月,在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某小区别墅装修现场,陈某在案涉房屋施工时,房梁掉落砸中其脚掌致伤。经医生诊断为左侧开放性足损伤伴肢体部分损毁。他先后2次住院治疗,共产生医疗费11.4万元。
此后,陈某将与其存在承揽合同关系的别墅施工承包人陈某明以及别墅业主李某诉至法院。诉讼中,经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陈某被评定为七级伤残。据此,法院核定总赔偿金额为47.8万元。其中,陈某明应承担45%的责任赔偿21.5万元,扣除其已垫付的部分,尚需支付19.6万元;别墅业主李某承担10%的责任赔偿4.7万元。因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于今年4月发生法律效力。
因2名被执行人迟迟未主动履行义务,陈某向琼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7月,案件立案执行。法院随即向陈某明和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两人既未履行赔偿义务,也未报告财产状况。
8月19日,经法院强制传唤,陈某明来到琼山法院执行局,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他支吾搪塞,毫无支付赔偿款的意愿。执行法官遂报批,拟以拒不报告财产为由对陈某明司法拘留15日。
在司法拘留的强大威慑下,陈某明多方筹措资金,加上已被冻结的1.5万元,当场向申请执行人陈某支付了8.5万元,并承诺分期给付剩余的11.1万元。执行法官同时向陈某明发出交付被查封车辆通知书,责令其在债务清偿前向法院交付名下车辆,逾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执行法官查明李某在某案外人处有一笔4万元资金,依法扣划至法院账户后,支付给了陈某。鉴于陈某生活极度困难,且急需赔偿款支付医疗费用,琼山法院已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拟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待实际救助后,法院将依法向陈某明和李某进行追缴。(连蒙 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