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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年报到率、执行率稳定提升,四川这个县创新模式为社戒社康人员铺就“回归路”
时间:2021-01-12 19:08来源:四川长安网责任编辑:王晓蕾

“现在我在工地开挖掘机,平时有空就在家里照顾母亲,父亲在城里找了一份工作补贴家用,儿子在上初中,生活越来越顺心,儿子还经常劝诫我不要再碰毒品,我一定要给他做好榜样。”日前,面对前来探望的叙永镇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禁毒专干与禁毒社工,戒毒对象杜某郑重承诺。

从深陷毒品被强制戒毒到戒断毒瘾实现就业,杜某能重新回归社会得益于叙永县结合在实践中探索出的“一二三四”的联合工作模式。即“一”是一个核心,“乡(镇)禁毒办”;“二”是两支队伍,“禁毒专干”和“禁毒社工”;“三”是三大阵地,“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美沙酮治疗门诊”、“强制隔离戒毒所”;“四”是四个环节,“提前介入”、“出所衔接”、“出所后跟进”、“帮扶就业”。


教育:提前介入在所交流

2020年9月14日,离杜某出所的日子不到一个月,禁毒专干与禁毒社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杜某进行交流沟通。

“与杜某的交谈中,我们了解到了他的吸毒经历,家庭情况,以后打算从事的工作等情况。而在与其家人的沟通中,他们也表示将积极配合我们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这些信息在我们后续的管控与帮扶工作中至关重要。”叙永镇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禁毒社工邓璐说到。

加强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沟通衔接,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与戒毒人员见面、交流、教育,建立相互信任关系,禁毒专干与禁毒社工的提前介入为戒毒人员出所后的帮控管教工作打下了基础。

管控:出所报到无缝衔接

半个月后,禁毒社工、民警、家属一同将杜某接到叙永镇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并与他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协议中包括三年社区戒毒康复的计划,以及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禁毒法规定,在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结束以后,办案单位可以对强制隔离戒毒对象下达为期三年的社区康复的决定书。签订协议后就表明他愿意服从协议内容,进入到为期三年的管控期。同时我们的禁毒社工与他互加了微信,并留下了联系方式,这也为我们日后三个月的重点巩固,抓好回归社会的过度环节打下基础。”邓璐表示。

在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出所前,叙永县禁毒办通过正式发文通知其户籍所在地乡镇禁毒办、派出所民警共同到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接,并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接回乡镇社戒社康中心进行首次报到,现场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确保每一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时跟进管控,既有效避免人员脱失,也有利于后续的服务和帮扶。

过渡:重点巩固回归社会

出所后三个月是戒毒人员从强戒所到社会的一个过渡期,戒毒人员心理非常脆弱和敏感,也是最容易复吸的阶段。对此,叙永县各乡镇成立了由禁毒社工、社区民警、医务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家属、禁毒志愿者、社区干部组成的“六位一体”帮教小组,落实“四定”帮教制度,采取“四个跟进”帮扶措施,实时掌握戒毒康复人员动态,矫正不良心理,让戒毒康复人员较好地度过敏感时期。

“在这三个月里,我们与戒毒康复人员时常见面,把握好其回归社会的过渡环节,并借助家人的鼓励,让戒毒康复人员复吸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转化:就业帮扶落到实处

让黎某参加钢精混凝土浇筑技能培训、为杨某协调摆摊经营的难题......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不少戒毒康复人员出了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后很难找到工作,为此,叙永县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安排公益岗位等多种形式,发动组织和社会力量,对戒毒人员进行就业帮扶。

目前,叙永县已帮助戒毒康复人员自主就业95人、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33人、推荐就业11人、帮助技能培训15人、为戒毒人员购买第三方伤害意外险77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88人、享受廉租住房117人,并对自主创业戒毒人员帮助其申请税金减免11人次。

如今,叙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将禁毒责任列为“一把手”责任,39个禁毒委成员单位与挂钩联系乡镇捆绑考核,同时,修订和完善了《叙永县禁毒工作绩效管理评估办法》。通过健全机构、充实队伍,抓实管控机制,加强引导激励。完成了全县23个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站、点全覆盖建设;2018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报到率27.21%、执行率12.5%;2019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报到率36.41%、执行率16.41%;2020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报到率84.33%、执行率71.64%。

(叙永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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