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庄严的法庭之外,在严谨的法条之内,有一股温暖的潜流在黔贵大地悄然涌动。国家司法救助,这项充满人文关怀的制度,正通过贵州省各级法院、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转化为一笔笔“救急金”、一次次“暖心访”,精准滴灌因案致贫、因案增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司法保障。
主动作为,应救尽救
改变过去“申请才救、不申不救”的被动模式,注重源头发现,将救助线索排查嵌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确保应救尽救。
法院系统“一盘棋”: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立审执”全过程,要求承办法官主动审查案件当事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2025年7月,贵州省法院系统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446件,决定救助1201件,救助2033人,发放救助金5013.09万元。数字背后,是一个个得到及时帮扶的困难家庭,是一项项司法为民机制的创新探索,有效缓解了执行不能案件给受害人带来的生活压力。
检察机关“前置筛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推动司法救助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深度融合,要求检察官在办理各类案件时,必须将“当事人是否因案面临急迫困难”作为一项必要审查内容。从2019年开始,全省三级检察院对司法救助实行检察长亲自抓。分管检察长挂帅抓,当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70件1354人,发放救助金1121.75万元,办理救助案件数、救助人数、发放救助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4.8%、8.5%和13.8%,单案最高救助20万元。这种从“坐等送案”到“上门问案”的转变,极大地拓展了救助覆盖面。
司法救助见成效
在贵州的司法实践中,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成为了司法救助成效的最佳注脚。
黔东南州,一名未成年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重伤,肇事方无力赔偿。巨额的医疗费用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当地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此情况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金解决了部分医疗费用,同时联系教育局为其保留了学籍,协调乡政府将其家庭纳入低保,并定期进行心理关怀,帮助孩子和家庭重拾希望。
毕节市山区,一名主要劳动力因被故意伤害致残,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孩子们面临辍学。法院不仅及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还主动与当地乡村振兴工作站对接,帮助其家属申请了小额贷款发展养殖业,并联系学校落实了教育补助,让这个家庭看到了未来的曙光。
这样的故事在贵州还有许多。每一笔救助款的背后,都是一个挣扎在困境中的家庭;每一次主动伸出援手,都承载着司法机关司法为民的初心和担当。
在河南务工的黔西南一个家庭,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主要劳动力的父亲死亡,留下母亲及年幼子女,办案中,河南贵州两省三级检察机关跨省协作履职,积极救助帮扶农村地区困难妇女和未成年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责,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整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跨省协同履职作用,切实解决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单位同轴共转,实现“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民政扶持教育帮扶”,确保被救助家庭困难妇女老有所养、困境子女幼有所育,切实保障和改善因案致困家庭的生活条件,帮助因案致困当事人重拾生活信心。
多元协同,综合施策
司法救助绝非“一发了之”,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坚持“救急救难”与“长效帮扶”相结合,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多元救助格局。
“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联动:法院、检察院在发放救助金的同时,主动对接民政、教育、人社、卫健、乡村振兴局、妇联、残联等部门,为被救助人落实低保、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就业帮扶等政策,形成“1N”综合救助体系。例如,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与州乡村振兴局建立联动机制,2023年共同排查线索200多条,防止了150多个家庭因案返贫。
“资金救助心理疏导”并重:针对因案件遭受严重心理创伤的被害人,特别是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在提供资金救助的同时,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长期心理干预。如毕节市某基层院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案后,不仅为被害人申请了5万元救助金,还联合妇联为其提供了长达一年的心理康复治疗,帮助其重返校园。
“短期救急长期赋能”结合: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被救助家庭,法院执行局与当地人社部门、企业合作,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帮助其实现就业。遵义市某区法院在救助一名因工致残的申请执行人后,协调当地一家企业为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岗位,实现了从“授人以鱼”到“授人以渔”的转变。
让每一分救助金都阳光透明
为确保救助资金精准、高效、公平地使用,不断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将秉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工作理念,把有限的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把情用足、把事办实,让司法救助更有温度、更有效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与关怀。
严格审批流程:明确救助范围、标准和条件,规范申请、核实、审批、发放各环节,通过公开听证会等集体决策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强化资金监管: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建立独立台账,接受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智慧赋能增效:部分地区法院尝试利用执行大数据系统,智能筛查符合救助条件的潜在对象,提升线索发现效率。检察机关则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救助案件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实现动态跟踪。
司法救助,体现的是民生温度,已不再是简单的经济补偿,而是一项融合了司法智慧、社会关怀与政策集成的系统性民生工程。未来,贵州司法机关将继续深化这项“暖心工程”,让法治的阳光照耀每一个需要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