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
作为全国首家环保法庭,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在黔中大地默默守护了十八年。从红枫湖的碧波到长坡岭的林海,从首例公益诉讼的破冰到“补植复绿”的新芽,清镇环保法庭以专业化审判为笔,在绿水青山间写下了一曲守护与发展共生的动人篇章。

机制创新“破题”:搭起全国首个环资审判“专属通道”
“过去环境案件‘刑事找刑庭、民事找民庭’,现在‘一站式’就能解决!”这是清镇环保法庭成立之初,给当事人最直观的感受。作为全国首个“吃螃蟹”的环保法庭,清镇环保法庭率先啃下“三类审判合一”的硬骨头——将环境保护领域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审理、专属管辖,再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审判庭联动,搭起全国首个“环资两庭”专业体系,彻底打破了环境案件“多头管、多头跑”的困境。
为了让纠纷在源头化解,法庭创新推出“1+5”环境社会治理模式:政府牵头、企业担责、公众参与、调解先行、司法托底,公益组织的志愿者穿梭在湖畔林间,常态化巡查监督;案件执行后,第三方还会“回头看”,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十八年来,清镇环保法庭受理的5050余件环境案件中,4912件已办结,高效结案的背后,是每一次开庭、每一份判决都在为生态安全“上锁”。

修复优先“焕绿”:让受损山水重归生机勃勃
“惩治不是目的,让被破坏的生态‘活’过来才是关键。”这是清镇环保法庭法官们常挂在嘴边的话。
在这里,审判不止于“敲法槌”,更延伸到“治伤疤”——发现企业偷排污水,33份刑事禁止令第一时间发出,像“及时雨”般掐断污染蔓延的“毒链”;看到行政监管有漏洞,40份司法建议精准送达,督促职能部门堵住生态保护的“缝隙”。
清镇环保法庭突破传统刑罚局限,让“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成为环境违法者的“必修课”:在曾经光秃秃的山坡上,6749株新苗扎根生长,186.78亩荒地重新披上绿装;在红枫湖、百花湖的碧波里,101789尾鱼苗被投入水中,搅活了一湖春水。
“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的奖牌,集体一等功的荣光,正是对这份“让山水焕新”坚守的最好见证。

公益诉讼“破冰”:从“个案探索”到“国家参考”
2007年,当“环境公益诉讼”还是个新鲜词时,清镇环保法庭已接过了贵州省首例公益诉讼案——“两湖一库管理局诉天峰公司污染案”。“两湖一库”是贵阳市民的“大水缸”,一旦污染,百万人生计受影响。法庭顶住压力,首次厘清公益诉讼的“谁来告、怎么审”,最终推动红枫湖水质稳步提升,让市民喝上了“放心水”。
从此,法庭在公益诉讼的路上越走越稳:污染现场,专家带着仪器踏勘取样;修复方案,多方论证确保科学有效;整改过程,第三方机构全程监督,不让“纸上修复”蒙混过关。
2024年,全国首例省级政府申请的生态损害赔偿确认案在这里宣判——贵州省政府与两家企业的赔偿协议,经法庭确认后落地,受损生态得到及时修复。这一探索,被写入国务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从“地方经验”升级为“国家参考”。
截至目前,清镇环保法庭已审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311件,每一件都在为公益保护“拓路”。

服务发展“共赢”:让生态优势结出发展硕果
“护好生态,不是捆住发展的手脚,而是为发展铺好绿色底色。”清镇环保法庭的法官们,始终在找“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点。
企业破产了,污染防治不能“烂尾”。法庭联合高校攻关,协助贵阳中院出台《企业破产案件涉生态问题处理指引》,建立“破产程序+环境诉讼”协同机制。
重点生态区,需要“贴身守护”。针对长坡岭国家森林公园、红枫湖国家湿地公园等敏感区域,法庭2023年设立“长坡岭巡回审理点”——把法庭“搬”到山林间、湿地旁,就地办案、现场普法,村民们坐在树荫下听庭审,生态保护的意识悄悄扎根群众心中。
特色产业,要靠生态“赋能”。清镇环保法庭联合修文法院,建起全省首个“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既要护好猕猴桃种植区的土壤、水源,也要让“修文猕猴桃”这个金字招牌更亮。
如今,生态好、果子优,当地果农的腰包越来越鼓,真正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十八载春秋,从全国首家到全国标杆,清镇环保法庭的法官们用脚步丈量生态红线,用判决守护山水家园。当黔中的山林更绿、湖水更清,当生态优势变成发展动能,这份“环保法庭答卷”,还在继续书写着新的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