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微光,可成星海;颗颗爱心,能化暖阳。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检察院慰问组带着满满的关爱,赴困难家庭为他们送去了面粉、清油等慰问品。
检察官们来到104团2连职工乌拉音家、西山农牧场锦绣家园社区1期赵志兴家,与家庭成员围坐在一起,聊家常、聊生活、聊希望,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需求,鼓励家庭成员要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面对困难。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关心关爱,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经历了这件事后,我重新审视自己,重新塑造自己,保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亚某某再次见到检察官时郑重承诺。
近日,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带队对2023年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亚某某开展教育矫治“回访”帮教活动,持续巩固帮教成果,并送去了慰问品。
回访中,崔亚君检察长详细询问亚某某的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得知其父亲去世后与奶奶一起生活,目前正在学习咖啡、甜品制作技能时,积极鼓励亚某某好好学习制作工艺,树立“工匠”意识,守正创新,做出自己的品牌,自己的成绩,并引导亚某某做一个对社会做出贡献的好青年,用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家庭、社会。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无论在生理和心理方面都处在敏感时期,对于一时失足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即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与人文关怀,传递了司法温度,又落实了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进一步传递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温暖,切实把高质效办案贯彻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2月6日,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检察院联合104团新河社区对本院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亲属开展走访慰问,将关爱温暖送到她们身边,将司法关怀送到被害人心中。
走访中,慰问组详细询问家庭生活、身体状况以及心理、精神等方面情况,并结合案件实际,积极帮助被害人的母亲申请法律援助,协调社区组织协同助力,共同为被害人家属提供尽可能的帮扶,全方位的维护其合法权益。目前,被害人母亲已提交法律援助申请,相关部门将全力保障其合法权益。
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检察院将聚焦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困难家庭、困难妇女儿童,持续开展好“把爱带回家同心护成长”关爱服务活动,最大限度的关心关爱困难妇女儿童,把“保护、教育、关爱”一体落实到位,给困难家庭、妇女、儿童照亮方向,用司法温情让他们重新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