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稳步前行的道路上,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妥善执行,都是法律尊严的有力彰显,也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实保障。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处理的一起执行案件中,从最初的“失联”僵局到最终的圆满“履约”,这段曲折历程不仅展现了法律的威严庄重,更淋漓尽致地诠释了司法的人文温度。
承诺背后的“失联”谜团
时间回到2023年1月,被执行人裴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案件进入涉财执行阶段,裴某本人态度端正,明确表示愿意缴纳罚金,其配偶周女士也在电话中言辞恳切,信誓旦旦地保证会在七天之内将剩下的3000元罚金打入执行专户。
执行法官们本以为此次执行会一帆风顺,然而,约定时间一到,执行专户却毫无动静,仿佛陷入了沉睡。
再拨打周女士的电话,要么无人接听,要么直接被挂断,周女士如同人间蒸发,消失得无影无踪。
前几天还积极配合,转眼间就玩起了“消失”,执行法官们满心疑惑,不禁暗自思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一时间,这起执行案件陷入了僵局,众人都以为此事恐怕要不了了之。
困境之下的艰难诉说
就在大家都不再抱有希望之时,2024年12月底,周女士的电话突然打了进来。
执行法官一接通电话,就听出周女士声音中满是无奈与疲惫。原来,裴某家中近期遇到了困难,经济窘迫。两个孩子正处在学业的关键时期,一个为了中考全力以赴,一个为了高考日夜苦读,学习资料、课外辅导等各项费用让家庭经济压力剧增。
家中还有两位老人身患重病,频繁往返医院,医疗费用如流水般不断消耗着家庭积蓄。全家的生计仅靠周女士一人苦苦支撑,她每日起早贪黑,身兼数份零工,沉重的生活负担压得她几近窒息。
前段时间,老人病情突然恶化,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一大笔治疗费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罚金的缴纳事宜也只能被迫搁置。
刚柔并济的司法温情
了解到裴某家庭的实际困境后,执行法官耐心地向周女士阐明:“缴纳罚金是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这不仅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认罪服法、改过自新的重要体现。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也是裴某要求你协助缴纳罚金。一旦案件因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裴某服刑期间将会影响减刑,刑满后也将会被限制高消费,甚至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这将会对他日后的出行、贷款、就业等诸多方面造成严重限制。他还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这些负面影响不容小觑。”
周女士听后,眼眶瞬间泛红,声音带着些许哽咽回应道:“法官,裴某早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们全家都真心愿意缴纳罚金。但您也看到我们家的艰难处境了,就我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还要照顾生病的老人,5万元的罚金,短短几个月时间,我们实在是有心无力,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一次性交齐。恳请您再宽限我们一些时日,就算想尽一切办法,我也一定会凑齐罚金交给你们。”
法院综合考量他们家庭的实际困难,尽管未能如期缴纳罚金,但鉴于他们并非恶意拖欠,最终同意他们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履行义务。
裴某家属按时缴纳了一部分罚金,虽然后来因老人住院看病有所耽搁,但随着家庭经济状况逐渐好转,最终也积极地将剩余罚金全部交齐。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