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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抱团拒缴”到“主动履约”!兵团这家法院运用示范调解机制实现物业纠纷批量“清零”
时间:2025-03-05 15:45来源:兵团长安网责任编辑: 陈言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博乐垦区法院运用“首案示范+批量化解”机制,成功调处何某等14户业主与物业公司间的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通过“首案”示范效应带动类案批量化解,实现了“调解一案、解决一片”的司法效果。

同质诉求,启动“首案”示范诉讼

该系列案件中,物业公司诉请14户业主支付2021年1月至2023年3月拖欠的物业费共计5万余元。

当事人主张高度趋同,“绿化维护不善”“安保巡查缺位”“电梯故障频发”等均因业主质疑物业服务质量而拒交,矛盾持续时间长,部分业主也已形成“抱团维权”心理······

面对此类“同质诉求”且极具群众性案件,博乐垦区法院启动示范案件培育机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个案先行审理。

“三点突破”,“靶向拆解”精准施策

在“首案”示范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精准把握“三点突破”:锁定争议焦点,通过庭前证据交换明确物业服务质量瑕疵与费用减免幅度的对应关系;强化法律释明,结合《民法典》、《物业服务纠纷司法解释》规定,向双方阐释“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对等原则”;构建示范调解方案,在确认物业存在卫生保洁不及时、设施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后,确立“基准费用核减15%”的调解标准。

最终,“首案”业主同意按85%比例补缴物业费并当即全额支付。

“辐射示范”,批量纠纷实质化解

在“首案”达成调解协议后,该院迅速构建“示范引领+批量化解”双规机制。审判团队一方面将首案调解书作为同类案件处理范本,细化基础服务、费用核算、违约责任3大类焦点司法裁量标准,实现“调解要素透明化、裁判标准可预期”;另一方面采取“要素填充式”集中调解模式,参照示范案件确立的调解标准,对剩余13件案件开展集约化调解。最终,14户业主均当庭结清费用,案件调撤率达100%。

系列案件从示范调解到批量化解仅用时10余天,推动了物业纠纷化解从“个案协调”向“规则治理”转型升级。

法官提示

物业纠纷化解需以服务提质、诚信履约、合作共赢为基。物业公司与业主需摒弃对立思维,通过恳谈会、满意度调查等机制增进互信,推动“服务优化-缴费提升-社区增值”良性循环。物业以专业尽责赢得认可,业主以理性监督促进改进,方能实现安居、尽责、繁荣的三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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