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傍晚来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2团的集市便热闹非凡,新鲜果蔬和特色小吃吸引着络绎不绝的游客。依托石河子近郊的地缘优势以及优质葡萄、桃子等农产品,当地蓬勃发展的采摘经济和农家乐已成为市民休闲的热门选择。
精准普法田间地头的法治课堂
近年来,152团司法所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全链条、一揽子”服务模式,将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精准融入果蔬产业的种植、订购、运输、维权各环节,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司法所将普法工作做在前面,力求精准有效。日前,司法所干警李慧和普法志愿者深入田间地头,在果农张玲家的草莓采摘园现场解答法律疑问。了解到张玲曾因忽视合同中“甜度不达标可拒收”的格式条款,导致5000公斤葡萄被退回、损失近2万元的经历后,李慧结合民法典中关于“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的规定,为种植户们详细讲解签订订购合同的注意事项,提醒大家务必看清条款细节,逐条问清权责。
种植户们深有感触:“以前签合同光看价格,现在知道这些‘小字’里藏着大学问。”
合同规范从“口头约定”到“契约精神”
在热闹的军垦大集上,司法所联合团经发办、农发中心设立“法治展台”。针对往年频发的合同纠纷,工作人员以“一颗葡萄的合同之旅”为主题,通过漫画展板、宣传手册等形式,生动解读民法典中买卖合同成立、标的物交付、违约责任认定等关键条款。
针对菜农朱某关于“购买的种苗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的疑问,工作人员强调购苗前与育苗场签署协议、明确质保期等要素的重要性,引导农户全程树立“合同意识”,只认“白纸黑字”,做到有备无患。

运输保障畅通农产品“法治通道”
针对果蔬运输环节易产生的纠纷,司法所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护航果蔬运输”普法活动。工作人员入连进村,通过现场讲解和座谈会等形式,向运输公司负责人和货主普及民法典中货运合同的相关规定。
某运输公司负责人王某参加座谈后表示:“过去觉得货主索赔是漫天要价,现在懂得要依法依规确定赔偿标准。”通过入连进村的普法座谈,货运双方逐渐建立起依法办事的共识。
维权服务构筑基层法治“防护网”
面对果蔬销售后的质量投诉等维权难题,司法所积极联动下沉执法力量。在农贸市场、商超等关键场所设置维权普法岗,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同步宣传民法典中关于产品质量和侵权责任的规定。
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工作人员向种植户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其规范使用农药、科学种植,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调解创新“网格+法律明白人”双轮驱动
立足果蔬产业矛盾纠纷特点,152团整合资源建立大综治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行“网格+调解”模式,将调解力量下沉至村(社区)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人民调解员,常态化开展走访排查,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同时,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每个连队重点培养2-3名“法律明白人”,重点学习民法典中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条款,使其成为基层普法的宣传员、矛盾调解的生力军。

如4连张明依相关法条成功调解纠纷,助种植户获赔1万元。目前全团已培养50余名“法律明白人”,通过“以案释法”提升群众法律与维权意识。
法治兴则乡村兴。152团司法所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度嵌入果蔬产业全链条,有效防范了风险、化解了矛盾、保障了权益,为特色产业发展和职工增收致富营造了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