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萨克族群众江某因一笔迟迟无法兑现的1.5万元二手车置换补贴,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综治中心求助。2025年5月,他在北屯市某汽车销售公司以旧换新购车时,销售人员曾口头承诺协助申领补贴,但数月过去分文未得,原车也已被公司代为报废,导致补贴申领无门。
接到诉求后,第十师北屯市综治中心依托一站式矛盾调处资源,联动入驻法院工作人员、值班律师,组织车行两名管理人员与当事人江某开展现场调解。
调解过程中,车行两名管理人员并未推卸责任,直言补贴落空确系离职销售人员履职不到位所致,但在赔付资金分摊事宜上各方分歧突出。
车行管理人员提出企业方合计承担2000元赔偿,剩余款项由涉事离职销售人员承担,离职销售员起初应允赔偿2000元,后续却拒不履约、不愿承担任何赔付费用,而江某坚持要求车行足额兑付1.5万元补贴,不肯退让,三方诉求悬殊调解工作推进受阻。

为打破僵持局面,调解员与值班律师采取分段调解模式,分别向各方厘清法律责任,向车行管理人员讲明销售人员在岗期间作出的承诺属于职务行为,车行作为用工主体负有兜底赔付义务,同时向江某说明其应知置换补贴必须由本人申请但由于疏忽导致补贴未申领到位,自身也存在审慎注意不足的过错。
经过多轮法理宣讲、情理疏导,车行两名管理人员权衡责任后,最终商定二人各自出资5000元,再叠加价值3000元车辆保养服务抵扣赔付,江某在明晰利弊后自愿让步2000元。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车行以1万元现金加3000元车辆保养费完成赔付,圆满化解该起消费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