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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一年多来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重大事项11万余件
时间:2021-07-21 19:28来源:中国长安网责任编辑:油志扬

中国长安网北京7月21日电(油志扬刘鹏坤)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自试点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以来,最高检制定实施了《关于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督促、引导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敏感、影响性案件,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监督纠正深层次问题。据了解,仅2020年,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60余万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6.18万件,占10.2%,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河北、云南、江西、浙江、广东等地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案均超过3万件。一系列举措,实现了员额检察官“优胜劣汰、有进有出、有缺即补”的良性循环状态。

同时,全面开展检察业绩考评工作,2020年5月1日起,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在全国各级检察院全面推开。针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设置了160项质量指标、106项效率指标、46项效果指标。

最高检党组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专门提出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涵盖检察机关全部业务领域和业务全流程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旨在改变传统的工作理念、工作作风,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和程序回流,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据最高检透露,去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43,尽管受疫情影响,“件”同比下降0.44,挤压、减掉41.2万个程序环节和统计中的“案件”。

全国检察机关还注重加快检察机关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建设。检察机关对办案工作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流程监控,全面记录检察官办案信息,实行全程留痕。制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构建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在2019年四级检察院全面报告过问干预案件情况基础上,建立网上填报系统,定期通报、随机抽查。自2019年8月最高检全面部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至2021年1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重大事项11万余件,有效防止干预司法办案、内部不当过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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